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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长得美啊 第62节

惊蛰并无所谓,只是摆摆手让他赶紧收下。

明雨和他一起蹲在廊下,两人安静地看着落雪,过了好一会,明雨说:“你特地再来,不只是为了给我钱吧?”

“这是很重要的原因。”

惊蛰强调。

明雨点头:“成,是很重要的原因,所以能告诉我另一个原因了吗?”

惊蛰又变成了锯嘴葫芦。

明雨只得拍拍他的脑袋,期待他是那种一拍就会有反应的,只是拍着拍着,又变成了揉搓。

有段时间没揉惊蛰的小狗头,还有点怀念。

明雨感慨,而后道:“你再不说清楚,我就去问你家容九了。”

“不关他的事。”惊蛰先是说了这么一句,又摇头,“你也不知道他在哪。”

明雨:“我是不知道,可我也不用知道。去殿前走一走不完了?”

惊蛰嘀咕:“直接吓死你。”

他知道,明雨担心他,所以对容九总是怀有一种莫名的戒备。之前,还嘲笑过他只看脸给自己惹了麻烦,那时候,惊蛰还觉得明雨在杞人忧天。

只是万没想到,容九……咳,明雨的担心居然是真的。

难道他真是个见脸眼开的人?

上了贼船才发现对面是贼人……嗯,这么说不好……毕竟某种程度来说,容九才是吃亏的那个。

容九内里到底是怎样的人,并不会因为他们短暂的相处而变化。

人想要改变自己何其难,更别说是去改变他人。

惊蛰虽然不太喜欢那些残酷的手段,但他也并没有想过,自己能够改变容九。

惊蛰托腮,慢悠悠地说道:“我和他和好了。”

明雨不觉得奇怪。

惊蛰是个念旧的,也很长情。

从前,他要是有什么东西,他可以将东西用旧了,用烂了,还是舍不得丢。早年没什么钱,节省也是应该的,可他还是比常人更会留念。

不管是物,还是人。

就说他和明雨,明雨之所以和惊蛰关系亲厚,甚至可以秘密相托,是因为小时候,惊蛰被欺负时,明雨出过头。

那时候,惊蛰刚入宫,大病了一场。

同批的小内侍都以为他活不过去,结果,竟也是熬了下来。

大病初愈后,他吃的喝的都曾被人抢过,可身体虚弱,打也打不过别人。当时,是明雨看不下去,把围着惊蛰的人给踹开了。

他个头小归小,可他力气大呀!

小明雨捡起掉在地上的窝窝头,递给脏兮兮的小惊蛰,“虽然掉了点灰,不过还能吃。”

这是明雨第一次和惊蛰说话。

惊蛰慢慢和他道谢,接过食物,也没抠掉那点灰,一点点撕开含在嘴里吃掉了。

后来,明雨就发现,自己的活计总是悄悄减少。

他寻摸了好几日,才抓到了一直在默默做田螺姑娘的惊蛰,两人都是那种不想欠情的倔强性子,这一来二往间,就莫名其妙成为了朋友。

逐渐的,两人也都知道了彼此的情况。

换句话说,惊蛰因为曾经失去过,拥有的又太少,他对属于自己的东西,自己的人,都有一种偏执的保护欲。

明雨丝毫不怀疑,如果他出事,惊蛰会为了他杀人。

一想到这,明雨又狂撸了一把惊蛰的脑袋,说了句真心话,“你喜欢他,就这么在一起也不错。不过,万一,他要是不只是个侍卫怎么办?”

他看容九那行事,如果只是个普通侍卫,定不敢这么疯狂。

像他们这样的人,可不会因为情人的身份出众而多么欣喜。

至少,明雨知道惊蛰不会。

惊蛰的父母,据说是一对相濡以沫的夫妻,两人一块从家乡出来,和和美美地生下了两个孩子,从来都没吵过嘴。

惊蛰没有多大的欲望,也并不拥有强烈的金银贪欲,以他的脾性,能安安静静地和人厮守,如父母一般,就是极美好的事了。

惊蛰:“你这个问题很好,不过下次别提了……门不当户不对,都能想到娘亲是怎么拧我耳朵了。”

他小声嘀咕。

年少时,岑玄因的上司很喜欢这个下属,还想过把家中的庶女嫁给惊蛰。虽是是庶出,可人家身份如此之高,配上惊蛰,也算是绰绰有余。再则,双方年纪都还没到,可提前指腹也不是没有的事。

父亲回来和娘亲商议,柳氏思考许久,还是觉得不妥。

门不当户不对,必生灾殃。

那庶女乃是下嫁,未必会快乐,也未必会愿意。

岑家并不是多高的门第。

柳氏更希望惊蛰将来能娶自己喜欢的女子,不需多高的门楣,能好生护对待惊蛰,那就已经非常的好。

父亲因此回绝了上官。

然后……

惊蛰的眼底,闪烁着仇恨。

岑家就出了事。

那个上官,是黄庆天。

柳氏说得不错,的确是,必生灾殃。

他喜欢容九,喜欢是侍卫的容九,喜欢也喜欢他的容九。

可难以为继的情感……罢了,事未到头,说不准将来人会怎么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明雨不想看惊蛰情绪低落,又说:“得了,既不是因为容九的原因,那到底是什么?”

只要容九做出的事,没伤害到惊蛰关心的人与物,依着惊蛰这臭毛病,也很难和人分开。

最起码现在不会。

至于……

明雨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惊蛰很讲究门当户对,容九瞧着越来越不像是个普通侍卫,待到哪一天,说不得那真正说出来的身份会吓死个人。

就是……容九看着不像是个……会好聚好散的人……

真的不怪明雨发愁,谁让惊蛰是个死颜控!

惊蛰不知明雨在想什么,他也学着明雨的动作摸了摸下巴,慢吞吞地说道:“如果,你知道一个人是恶人,可他偏偏很有才能,如果他活着,能创造出更多的好处,我却偏偏觉得,他还是该死……我的想法,会不会是错的?”

明雨:“哪一种恶?”

惊蛰:“贪灾民之赈灾银,杀了做正事的好人,掠夺其他钱财……”他的话还没说完,明雨就恶狠狠做出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自然该杀。”

明雨:“大道理我不懂,可如果不杀了他,那些惨死的人命,该如何偿还?”

这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情感。

惊蛰露出淡淡的笑意,轻声说道:“真好,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拍拍身上的雪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

“我差不多快回去了。”

明雨:“你其实早就有了答案,何必问我?”他没问惊蛰为什么会提这么奇怪的问题。

惊蛰:“毕竟还是有点代价,总得思考值不值得。”

但其实犹豫也只在一瞬。

他又没接触外臣的能力,就算真的有……真能越过良心去做这样的事?

那比新田,还是死在牢里的好。

“探出消息来了吗?”

夜深人静时,孟中通趴在树下,隐藏着自己的身形。仔细看,除了他之外,还有好些人都藏在了阴影里。

“查出来了,明日,他们就会通过这里。”

这是刚刚回来的探子得到的消息。

孟中通的脸上露出喜色,一拍地面坐了起来,既然人还没到,那的确不必这么小心翼翼。

“埋伏对了就成,你们几个,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明日干活,可得给我把人弄出来。”

他说话时,手底下好些人都在点头。

等大家四散着离开,各自去休息后,孟中通手下一个比较机敏的二把手靠了过来,低声说道:“大当家的,这可是朝廷的押送队,要是真的被我们劫走了,朝廷要追杀我们怎么办?”

他们平时虽然干的就是打家劫舍,抢夺商队的活,可是他们盘踞的山都易守难攻,就算官府想要追杀他们都不那么容易。

每次干完一票,他们就会四散逃进山里,生活上一年半载,又出来做,官府根本抓不到他们。

可是这次他们下了山,出了自己熟悉的地盘,还要来干这么危险的事,这二把手生怕出了事,兜不住。

孟中通平时里器重他,被他这么问,也不生气,也压低着声音说:“你要是,能有个机会,改头换面,光明正大活着,你不乐意?”

二把手砸吧砸吧嘴,怎么可能不愿意?

虽然刀口上舔血的生活很刺激,可谁不想过安稳的日子?

可他们的身份和容貌已经在官府挂了名,就算想放下屠刀,又不是谁都和佛说的那样,放下屠刀就能立刻成佛。

他们这种要是放下屠刀,立刻就得去牢狱里等死。

他们可不乐意。

孟中通用力拍着手下的肩膀,“放心吧,只要这一票能干了,我们的身份,就有着落了。”

不然他何至于,要犯这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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