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文工团 第14节
赵远书则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揶揄地看向顾淮:“看你们俩感情不错,我也就放心了。”
连柳福清都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了一句:“你俩好好处。”
顾淮无奈叹气,行吧,这下解释都没必要了。
部队有纪律不能喝酒,所以这顿送别宴不到八点就结束了。
到最后家里只剩下几个跟顾淮关系最要好的战友,一个是刘秀梅男人李德天,还有两个宋知时从未见过,一个面容清秀像个书生,至于另一个……
宋知时一直以为顾淮个子已经很高了,但眼前这个男人比他还高些,不仅高而且壮硕,就是面孔看上去有些傻气。
“李德天,你认识的。”顾淮又指着那个书卷气的男子说:“他是张方毅。”
张方毅微微一笑,眼角炸开一些褶子,活像只偷了腥的狐狸:“小嫂子好。”
“嗯,你好……嗯?”宋知时微笑的脸险些绷不住。
顾淮略含深意地扫了他一眼,张方毅立刻笑着做了个投降的动作。
顾淮接着又为宋知时介绍:“他是雷庆国,你叫他雷子就行。”
雷庆国板着一张脸,含糊了一句:“嗯,那啥,你好啊。”
叫嫂子,他可叫不出口。
雷?他姓雷。
宋知时一听见这个字,脑子里像是瞬间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顾淮的三子四女就是姓雷,而他们的母亲在书里并未明说。
雷也不是个常见的姓氏,孩子既然不随父姓,那便是随母姓咯。说不定孩子们的生母就是这傻大个的姊妹呢?
想到这里,宋知时忍不住问道:“你有姊妹吗?”
雷庆国下意识回答说:“有,有个妹妹。”
宋知时拿出相亲家长的架势,继续盘问:“叫什么?几岁了?做什么的?”
雷庆国懵了,老老实实地回答说:“雷青青,23岁,在河洛市人民医院做护士。”
还是个护士?!
这工作可不是想做就能做的,又是市人民医院,对方要是没点学历技术还真进不去。
看来还是个很优秀的姑娘。
宋知时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有些庆幸,又有些酸涩。
良久,宋知时才开口道:“不错,蛮好的。”
“是不错啊。”雷庆国有些得意,他就这么一个妹子,从小兄妹俩就相依为命,为了供妹子读书他才入伍的。索性雷青青也很争气,中专一毕业就被分配到了市人民医院,整个公社都只有她这么一个。
顾淮考虑到明天还有正事要做,此时只想赶紧把人都送走,好让宋知时休息休息,一开口便是赶客:“行了,今天就不留你们了,反正以后总有机会再见面的。”
一直到出了顾淮家门,雷庆国才突然反应过来,他是专门来教育宋知时的,对方碍了他兄弟的前程,怎么骂都不过分,尤其是一定要叫他学会做家务,专心伺候自己男人,怎么自己反倒被对方一顿盘问?
雷庆国气得扇了自己一巴掌:“雷庆国,你个怂闷,让你训个话都不会。”
张方毅摸了摸好友的额头,也没发烧啊:“雷子,你疯啦,自己抽自己?”
雷庆国闷闷地说:“我没疯,不过我看顾淮哥疯了。”
张方毅自然懂他意思,只是拍了拍雷庆国的肩:“顾哥做事你还不放心?他有他的选择,咱们做兄弟的,少插手人家家务事。”
雷庆国摸了一把脸:“我是为顾淮哥感到不值得。”
张方毅问:“你是觉得小宋配不上顾哥?”
雷庆国没说话,但张方毅知道他是默认的意思。
“我倒是觉得小宋并非池中之物,等着吧,这人生还长着呢!”
张方毅没想到,他此刻这一句话居然会在不久的将来一语中的。
第19章 搬家
等人都走光了,宋知时再也顾不得形象,直接呈“大”字状瘫软在床上,这要是放过去,他是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举动,可死了这几十年,宋知时也看开了,什么仪容仪态,那都是虚的,还是自己舒服最重要。
正当他昏昏欲睡时,搪瓷盆碰地的声音唤醒了他。
一道低沉的男声同时响起:“泡个脚再睡吧。”
宋知时累得不想动弹,想直接装听不见来着,谁料下一秒他就感觉双脚一凉。
一双粗糙大手直接触碰到了他的双脚,宋知时一个激灵,直接坐了起来:“你你、你干嘛——”
“帮你脱鞋。”
“别别别,我自己来就行了。”
说完宋知时抬头看了眼男人,见他没有出去的意思,只能老老实实脱了袜子,把脚放进热水里。
酸痛了一天的双脚触及到舒服的热水,宋知时忍不住发出一声喟叹,丝毫没有注意到一旁顾淮的眼神。
宋知时虽然练舞多年,但保养得宜,双脚并不见畸变,反而形状很漂亮,莹润如玉,每一颗脚趾都透着圆润粉红,顾淮有些出神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他喉咙一紧,忍不住问:“有没有长水泡?”
“没,哪有这么精贵。”宋知时不自然地嘟囔了一句。
他说这话其实也挺心虚的,因为顾淮这么问是有前因的,前世他一意孤行辞了职,从公社学校跑来投奔他,却不懂怎么坐车,只能跟着送货的驴车一路走,走到家属院的时候,鞋子也磨破了,脚也磨破了,长了很多水泡,还是顾淮把他背到卫生所,让医生帮他治疗的。
顾淮出去倒了洗脚水,又不知道从哪变出另一盆热水,伺候着宋知时洗手净面。
宋知时累得不想动弹,只能乖乖被人摆弄,他一方面感慨真是由俭入奢易,还是以前有人伺候的日子舒服,另一方面他也不敢使唤顾淮,暗暗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回。
一夜无话。
第二天宋知时醒来,太阳已经悬空了。
糟了!今天要搬家的!
宋知时顾不得赖床,赶紧套了个外套就往外冲,等来到客厅,才发现家里已经空空如也,能搬走的东西基本都不在了。
“起来了?”顾淮系着围裙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昨天的剩菜。
“简单吃一点,下午我们就出发吧。”
“家具呢?”
“都在外面院子里呢,一会儿把你房里的东西也搬走,你要是有什么贵重物品,记得随身带在身上。”
宋知时点了点头,现在的他哪还有什么贵重物品,身家性命全系在顾淮一人身上。
等东西全部整顿好,宋知时再度看了一眼这个小院子,虽然只住了短短小半年,但这里是他跟顾淮重新开始的地方。
可惜他那台德国造的相机留在了宋宅,不然倒是可以跟顾淮在这里拍照留念,但愿以后还有机会可以过来吧。
临走之前,宋知时还是找到范国威买了他心心念念的雪花膏和麦乳精,又买了一块蜂花檀肥皂和一盒蛤蜊油,这点东西花了他十五块钱呢,等于还没开始赚钱,手里的零钱就花得差不多了。
其实宋知时想买的东西还不少,可是物资实在太匮乏了,有些东西范国威也是有心无力。
下午,顾淮不知道从哪里借到了一辆军用卡车,装上两人为数不多的家当朝着陕甘煤矿所在的商阳县驶去。
后世几大全国闻名的煤都之一的商阳县,现在还属于河洛市下辖的一个小县城,它跟扶岐县属于一南一北,由于发掘出了丰富的煤矿资源,近几年县里人口开始增长,经济水平不比市里差,最重要的是商阳县还是顾淮的老家。
顾淮他会想回家吗?如果他回去了,自己该怎么办?昏昏欲睡的宋知时这样想到。
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两人终于到达了商阳县最大的矿场——陕甘煤矿。
顾淮出示了通行证和介绍信,两人一路畅通无阻地到达了家属区。
跟部队家属院家家户户都是小院子不同,陕甘煤矿上下共有几千名工人,加上家属就有几万人,所以一律住的是筒子楼,四层楼的高度,一层差不多有五到六户,共用一个厕所。
由于空间狭小,家家户户都把灶台搭在走廊里,因此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油烟味,楼道里堆满了木材和煤球等杂物,仅有的几个通风窗口还晾晒着衣服。
其卫生环境可见一斑。
跟前世一样,顾淮分到的房子在一楼最边上,大约四十平左右,是标准的两室一厅,客厅的左右边各一个房间,一眼就能看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但总得来说起码是水泥地了,宋知时已经很满足了。
他在这个房子里住了两年多,所以对左邻右舍都比较了解。其实筒子楼每一层都有一个大户型,大概六十平的样子,不但是三室一厅,还有厨房和卫生间,专门分配给高级工、工会主任之类的家属居住。
不知道顾淮是不是又发挥了什么舍己为人的精神,反正他们只分到了最普通的户型。
这种户型要是碰上家里孩子多的,两个房间根本住不下,孩子们只能挤客厅。不过对于他俩来说,两个房间就绰绰有余了。
宋知时甚至还想过把两张床并在一起,这样多余的空房可以用来做顾淮的书房,他现在大小也是个领导,以后要跟人讨论什么事情,也好有个空间。
宋知时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他看出顾淮明显有了迟疑,最后还是拒绝了。
行吧,那就各住各的吧。
顾淮有了自己的房间,这张小行军床就不够住了,在宋知时的强烈建议下,两个人准备去附近找个木工再打一张床。
不过今天天色已晚,只能过几天再说了。
顾淮承担了搬家具的大部分劳动,宋知时也不好歇着,头上系了条毛巾就开始埋头干活。
正当他与房间死角做斗争的时候,头顶传来一道温柔的男声:“你好。”
宋知时跟顾淮同时向门口看去,一个穿着藏蓝色工装的男人正端着一个碗站在大门口。
男人皮肤很白,白到几乎没什么血色,五官倒是很秀气,看着大约二十五六的样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
男人开口道:“你们是新搬来的邻居吧,我是住隔壁的,我叫姚思雨。”
宋知时记得前世邻居里没这号人,他家隔壁是个非常不讲理的老太太,但这位肯定比那个小老太太好相处,宋知时立刻高兴地迎上去:“你好,我们是新来的,我叫宋知时,他叫顾淮。”
说完,宋知时眼巴巴地看向姚思雨手里的碗:“这是……”
“这是家里做的线线辣子,配上白面馍馍就能吃,我想你们今天忙了一天应该还没功夫做饭吧。”说完,姚思雨把碗递给宋知时。
“哎呀,谢谢谢谢,这怎么好意思……呢?”宋知时下意识地看向顾淮,顾淮没有动作,他也不敢贸然收下。
在不知不觉间,在宋知时还没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隐隐养成了以顾淮为主的习惯。
姚思雨看出当家作主的并非眼前这个少年人,而是身后高大的男人,很有分寸的把碗放在了门口的三斗柜上。
他说话依旧温和,没有半分责怪:“我没有恶意,我男人叫刘志毅,是第五分队掘井队的放炮员……那个,我先回去了。”
“嗯嗯,谢谢你。”宋知时讷讷地点了点头,把姚思雨,刘志毅两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等等,男人,他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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