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受觉醒了 第40节
晏鹤清音色温柔,“没有,在吃水果。”
林风致“哦”了一声,有些兴奋,“那你帮我挑套衣服吧!我周六穿,你微信多少,我加你。”
“就手机号。”
林风致马上加了,通过后一个视频甩过去,晏鹤清秒接。
视频接通,林风致举高手机,全方位展示他的造型,“这套西装怎么样?”
晏鹤清打量着,突然问:“你是什么场合穿?”
林风致还不想晏鹤清介入他的私生活,尤其喜欢陆凛,是他的秘密。
他含糊说:“就普通婚宴。”
“那我建议你穿休闲装。”晏鹤清微笑,“符合你气质,也不会抢走新郎的风头。”
林风致不好说他参加的婚礼是高端场合,必须要正装。
这些礼仪,晏鹤清接触不到,他不应该问他意见。
林风致岔开了话题,“你这几天忙吗?”
“和以前一样。”晏鹤清吃着车厘子,“兼职赚点生活费。”
林风致点头,他眼尖,忽然瞥见茶几上的打包盒,是他最爱的那家餐厅logo。
消费可不便宜。
就晏鹤清吃的这一盒,至少几百块。
林风致很是奇怪,“你自己买的水果?”
晏鹤清咽下车厘子,指尖沾了紫红色的果汁,他抽了张纸巾擦着手指,“不是,一个朋友送的。”
“你朋友对你不错。”林风致心想晏鹤清竟然有这么有钱的朋友,“在黑珍珠三钻餐厅给你买水果。”
晏鹤清只知道陆凛请的饭应该不便宜,却也没想到是黑珍珠三钻。
他没了解过高档餐厅,只大概知道不便宜,他略微走神,片刻才说:“嗯,他对我是挺好。”
林风致随口问:“男人还是女人?”他开玩笑说,“如果是女人,估计人家对你有意思,在追你呢。”
晏鹤清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反问道:“要是他真对我有意思,你觉得我要答应他吗?”
“我又没见过她,给不了你意见。”林风致摸着下巴,“不过恋爱这种事情,主要看感觉,有的人看一眼就感觉对了,有的人对你再好也只能成为朋友。你有感觉就大胆谈,其他因素不要考虑。”
晏鹤清唇角弯得很温柔,“你好像很有经验,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说漏了!林风致很是心虚,他避开晏鹤清的目光,“没有啊……对了,时间不早了,先不和你说了。晚安!”
晏鹤清没有回晚安,他微笑着,“祝你有一个愉快的周末。”
提到周末,林风致就想到了陆凛,他整颗心瞬间柔软甜蜜。
这个周末,肯定非常愉快!
他眉眼弯弯,“嗯,你也是,有一个愉快的周末!”
第27章 027
翌日早上, 晏鹤清进了一家文具店,买了一本墨绿壳子,底纹是叶子的笔记本。
还买了一只漂亮的钢笔。
上完班, 晚上回到家, 晏鹤清简单煮了一碗饺子, 吃完惯例复习功课,这学期的期末考, 下周三开始。
到十点,晏鹤清准时关了电脑,旋开钢笔盖, 先在草纸上试写了三个字——
林风致。
他习惯写楷书, 线条平直严整, 林风致字体偏圆, 偏艺术字体。
晏鹤清试写了几个偏圆的字体,还是不像林风致的字。
他的字过于工整。
试写结束,晏鹤清翻开新买的漂亮笔记本, 开始仿造林风致的日记。
202X年,1月25日。
[周六就可以见到他了!
我挑了一套很漂亮的衣服,他会喜欢吗?
参加婚宴的人超多, 肯定很多女人男人和我一样,都是冲他去的!
我实在无法忍受他被别人抢走, 我已经成年了,可以告白了!
这次一定。
告白成功!
献身成功!
……]
晏鹤清一边回忆, 一边默写出林风致今天写的日记。
这一篇日记, 是最令陆牧驰发疯的一篇。
原文他无数次发疯, 就是不信那一晚陆凛没和林风致上床, 林风致都脱光了, 主动爬上陆凛的床,他们怎么可能什么都没发生,怎么可能没有睡!
不过此时距离陆牧驰发现林风致的日记本,还有一年。
当然。
现在晏鹤清会提前让陆牧驰发现,方法也和书中一样——遗落在陆牧驰车里。
不过这次不是林风致的日记,而是他的日记。
晏鹤清停住笔,拿过笔帽盖上。
看眼时间,快11点了。
晏鹤清捏了一下酸涩的颈椎,拿上换洗衣服,去卫生间洗澡。
洗完澡,他将头发吹到半干,到厨房检查酿的饵料,打开桶盖,浓郁的酒糟味扑面而来,类似米色的饵料在橘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这是快酿好的表现。
晏鹤清眼睫低垂,浅褐色的瞳底,流淌着淡淡的情绪。
准备这么久,他为陆牧驰安排的饵料,终于到撒网的时候了。
*
第二天,晏鹤清照常到咖啡店上班,工作了一天,他和店长调了班,这周周六休息,周日上班。
男服务员酸不溜丢问:“周六要去约会啊?”
晏鹤清没理他。
到下班,天色昏暗,飘起了鹅毛大雪,晏鹤清看了眼隔壁灯火辉煌的陆氏,撑开伞,走入了大雪里。
搭着地铁坐了十个站,晏鹤清提前下车,出地铁口,他找了一家平价西餐店,落座后编了一条信息发给陆牧驰。
[我想好了,今天见个面,我们一次说清楚。]
发出去几分钟,陆牧驰回了电话,“怕了?”
他以为晏鹤清是被学籍拿捏了。
晏鹤清面色平静,“嗯,怕了。”
“你现在哪儿?”陆牧驰问。
晏鹤清说了店名。
四十分钟左右,陆牧驰就到了。
他大衣外套上还落着雪花,坐下后,他端详着晏鹤清。
不得不说,晏鹤清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人,连林风致都比不上。
尤其晏鹤清现在长了点肉,皮肤也不再是单纯的白,而是带了点光泽的雪白,比上好的绸缎还诱人。
陆牧驰内心升起一股难言的渴望,他想捏晏鹤清的脸,肯定细腻柔软。
上次被晏鹤清打得鼻子出血,陆牧驰起初特别愤怒,但回到家,他越想越觉得晏鹤清带感。
温顺小白兔,他随便招招手,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反而是晏鹤清这种带刺的白玫瑰,征服起来才更有成就感。
越得不到,陆牧驰就越想拥有。
有时候陆牧驰都怀疑,如果在他发现喜欢林风致时就追到手,或许林风致也不会成为他的执念,非要到手不可。
“说吧。”陆牧驰深深盯着晏鹤清,“你要怎么说清楚。”
晏鹤清却先递过菜单,“先点东西,我请客。”
陆牧驰弯起嘴角,“看来你是很在乎学籍,竟然主动请我这个垃圾吃饭。”
晏鹤清眼皮动了一下,没有开口,只是淡淡看他,陆牧驰挑眉,“我说错了?在你心目中,我不就是只有两个臭钱,一无是处的垃圾?”
“曾经是。”晏鹤清垂眸,过长的眼睫彻底遮住了他的情绪,“现在我只觉得你可悲。”
陆牧驰脸色微变,“你再说一遍!”
“不敢和喜欢的人告白。”晏鹤清却不惧他,语气依旧平静,"只敢找和他相似的人,这不是可悲是什么。"
陆牧驰脸色越发难看,忽然,他古怪地勾唇,“不然你这种姿色,凭什么入我的眼,你若不是有这张脸——”
“我和他并不像。”晏鹤清抬眸,“点好了吗?”
他平淡着转移了话题,陆牧驰一口气堵在胸口,他瞥了眼菜单,冷着脸招来服务员,“和他一样。”
按照以往,陆牧驰早发飙了。
但现在,他意外地有耐心。
反正晏鹤清快到手了,稍微顺着他点,也无伤大雅。
服务员下完单离开了。
很快送来两份意面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