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之后 第24节
“对啊,我最好的朋友就在山花斋。”闻兰因恨不能和全世界炫耀,絮哥儿亲口承认的,他们是全世界最好的好朋友。
絮果:“……”我觉得我的原话只是好朋友,没有这么多前缀词。
“哇哦,那你好厉害啊!”也不知道厉害的点在哪里,但总之在小朋友们看来能认识别斋的人,那就是相当很了不起的一件事。中午闻兰因本就一战成名,下午更是光芒万丈。
大家一路有说有笑地就放了学。
本来闻兰因还试图用零嘴诱惑絮果跟他回宫的,但……
絮果从在大门口看见他爹的那一刻起,眼睛就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了,他在和朋友们挥手告别后,就开心地冲向了马车边的阿爹。
飞奔,起跳,被阿爹牢牢抱起。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别提多流畅迅猛了。
连大人抱起实心汤圆似的儿子,也笑弯了一双好看的细目。最后他们没坐马车,而是选择在那个阳光很好的下午,手牵着手,沿着胡同里的石板路走回了家。
一路上,絮果叽叽喳喳的就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麻雀,他可太想他爹了。虽然他们只分开了一天,可对于絮果来说却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他装了一肚子想和阿爹说的话,都是他今天遇到之后就记下来想要和阿爹分享的。
从“阿爹你知道第一个创造字的人叫什么吗?叫仓颉哦。”到“原来造化是一只小母狗,她还生了个儿子叫……”
“叫钟神秀?”不苦大师见缝插针,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他这么嘴密的一个人,今天愣是在絮果面前插不进去话,可恶!
絮果却一板一眼的认真回:“是造化弄人。”说完之后,小家伙还很委婉地想要提醒不苦叔叔,该加强一些文化学习了。他们夫子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很多人长大之后都会后悔自己当年为什么没有好好听课,总吃没有文化的亏。
不苦:“???”造化钟神秀哪里不比造化弄人更有文化啊?
絮果挺胸,骄傲表示,他的朋友们都觉得造化弄人更厉害啊。也听得出来,在絮果今天的话里,最离不开的高频词就是他的朋友们,他真的好喜欢他们哦。
“我们絮哥儿这么会交朋友啊?”连亭闭着眼就是一顿瞎夸,根本不讲道理的。
“对哦。”絮果认真地点点头,他有好多好多朋友。
不苦也好奇的问道:“所以,你的朋友们都叫什么啊?”
絮果:“……”迟疑半晌,他才开口,“闻兰因,兰因,和兰哥儿。”
不苦大师:你特么是在现编吧?你果然是在现编吧?别以为我听不出来这都是皇帝他弟弟的名字啊!
连大人比起儿子的朋友都叫什么,其实更关心絮果今天在外舍吃了什么,开不开心,有没有受欺负。
絮果对他爹从来都是有问必答,事无巨细地就讲了自己的一天。
他和新朋友们玩弹珠超开心的。
山花斋不会欺负人,直讲都夸他们团结。
中午他吃了一碗米饭三个菜,还喝了一碗蛋花汤,点心有饽饽,水果有莺桃,虽然每人只有一颗,但是又大又甜,特别好吃。
连大人在儿子的袖子上找到了莺桃汁水丰盈的直接证据,红得很显眼。看来只带一套换洗的衣服都不一定够啊。
他之前好像在不少苍穹斋的小郎君身上也看到了食物的油渍,他们到底是怎么吃饭的?
等父子俩都快走到家门口了才想起,咦,不苦呢?
越缀越远,一直跟在后面,就等着看这父子俩什么时候才能发现自己不见了的不苦大师:“别管我!我就是觉得有点孤独,孤独你们懂吗?就是古董羹,咕嘟孤独孤独。”
絮果是知道古董羹的,他娘说古董羹就是火锅,热气腾腾的锅子里是不同口味的底料,想吃什么都可以往里面涮。羊肉鲜嫩,毛肚脆爽,竹笋清香……再加上适量的蘸料,一口下去,天呐,再不会有比这更神仙的日子。
回忆着回忆着,絮果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已满是渴望:“阿爹,我们晚上吃锅子吧,好不好?”他想吃火锅了。
连亭一口答应:“好!”
不苦:???
作者有话说:
*赘阉遗丑:最开始出现在别人骂曹操的话里,大概的意思就是骂对方是太监的后代。
*莺桃:就是樱桃啦,在古代属于水果之王,百果第一枝的地位。古已有之。絮果他们外舍能给孩子发樱桃,其实真的挺有钱的了。
第32章 认错爹的第三十二天:
上学的第五天,絮果终于记住了除闻兰因以外的朋友名字,虽然只有两个,犬子和小叶子。能记住的原因,是他们上的《急救篇》里除了姓氏外,开始提及与名字有关的知识了。
急救助教说,名是名,字是字。
长辈/上级可以直接称呼晚辈/下级的名,但如果是同辈之间直呼其名,那就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了。
热爱讲八卦的助教还再次讲了一件隔壁苍穹斋的“趣”事。还是那个众人已经耳熟能详的小霸王,他再次揍了之前与他有吃饭之争的小螃蟹。这回据说是因为小螃蟹直呼了他的本名。夫子们去拉架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小霸王确实有道理。
絮果:“!!!”他之前一直叫闻兰因是闻兰因啊,原来这是不礼貌的吗?
在大启,男子一般需要等到二十岁行冠礼后才会有表字,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提前取字的,但至少只有六岁的絮果等人是不会有字的。一个全新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那他们该怎么称呼自己的朋友呢?
絮果的疑惑与同样茫然的司徒犬子在空中不期而遇,后排的叶之初小声地为他们解答了这个问题:“可以叫乳名,也可以叫排序。”
好比叶之初的小名叫小叶子,在祖父家与堂兄弟们一起序齿排行第六,那就既可以叫他小叶子,也可以叫他叶六郎。
“当然,如果你们愿意叫我一声叶兄,我也是很乐意的。”温温柔柔的叶之初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给别人当哥哥。等他们更熟了之后,絮果才会意识到,叶之初其实也不是喜欢给别人当哥哥,他就是喜欢给别人当爸爸。
而在这段互为“父子”的友谊开始之初,他们还是挺规矩礼貌地称呼彼此为犬子,六郎,以及絮哥儿的。
絮果仨人能玩在一起,也没什么太复杂的原因,单纯就是座位靠得近。司徒淼和絮果是隔着一个过道的同桌,而絮果的后座便是叶之初。一个稳定的等腰直角三角形。一起吃饭,一起更衣,互相约了几次后,这份友谊就变得牢不可破啦。
在絮果忙着交友时,他斋里的小小同窗们则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学并不是偶尔为之的一次性行为,它真的如犬子他爹的“诅咒”一样,要一直、一直上下去了。
本来在家长的哄骗下,觉得上学只是去和更多小朋友一起玩的小郎君们,逐一从兴奋与激动中清醒了过来。
然后……
就是再传统不过的环节,他们开始吵着闹着死活不愿意上学了。
连大人因为每天的早朝没办法送儿子上学而无缘得见这样的盛景,不苦大师却是借着送絮果上学的名头,天天兴致勃勃地蹲点准时观看,他为此甚至不惜改变了晚睡晚起的作息。大师如此热衷的原因显而易见,自己淋过雨,就总想着把别人的伞也给撤了。
不苦对自己当年撕心裂肺地哭嚎记忆犹新,他爹怎么哄都没用,因为他真的很讨厌早起,会有一种棺材盖被掀开的愤怒。
大师哭闹不上学的最高纪录是整整坚持了十一天。最后还是他娘不耐烦了,鞋底一顿伺候,让他认清了哪怕被打折腿了大概也要拄拐上学的事实后,才总算认命老实了下来。当然,灵魂服了嘴不服,闻不苦至今对上学还是深恶痛绝。
他每天在国子学外舍外面围观,纯粹就是幸灾乐祸。
可惜,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在这个人人以科举取仕为人生唯一出路的时代,家里的小郎可以溺爱,可以娇养,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就是不能不读书。
大概也就司徒犬子那个不靠谱的爹,会对儿子说:“平日里没必要那么拼,你虽然不能继承阿爹我的奉国将军衔,但你可以获封镇国中尉啊。每年四百石的俸禄还不够你吃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司徒将军被病好后的亲爹揍了个生活不能自理。
司徒淼的祖父前段时间旧疾复发,躺在床上卧病许久。等老爷子能下地了,“重出江湖”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往死里收拾儿子。
总之,哪怕是真的不爱读书的小郎君也不敢表现太过,因为大启打孩子不犯法。
不苦大师只看了三五天便败兴而归,他对絮果说:“你们国子学可真没意思。”
絮果却根本没空再安慰他的叔叔,因为他正在紧张地背诵着昨天直讲布置下来的功课。从开学的第一天起,他们就有了下午回家的功课要做,再也不是无忧无虑只需要玩的小朋友了。
一开始的功课还很简单,类似于什么在每一本书本上写好自己的名字,以防丢失或混淆。
但不苦大师在第一晚听说的时候还是很震撼:“你们不才是上学的第一年吗?”他们泮宫是在成了内舍生后才会开始布置功课,但也不是天天有。即便如此,不苦当年还是觉得很痛苦,发誓要和功课不共戴天,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偷摸不写。
连亭本来还不怎么着急的,但是一听不苦这么说,当即就转为了敦促儿子要及时完成夫子布置下来的当日功课。
不苦:……你什么意思?!
絮果殷勤地给阿爹摊开了书本,拿出了笔墨:“阿爹写。”其实直讲也有讲过,如果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可以试着自己写。絮果确实被他阿娘教过如何写自己的名字,但絮果坚持认为,“阿爹写得好看。”
虽然絮果只有六岁,但他也已经懂得美丑了,至少他就很嫌弃自己蚯蚓一样歪歪扭扭的字。
不苦大师本来还不信邪,铺开宣纸让絮果当场写了一遍,想见识见识能有多难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是连大人,在面对儿子的墨宝时,都不知道能找到哪个角度稍稍夸一嘴。絮果的字是真的难看,小朋友一点没谦虚,甚至实事求是得可怕。
他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想要写好了,但哪怕只是提笔画一横,那本应该笔直的线都能在纸上不受控制地扭动起来。
不苦曾以为絮果上学后最大的坎儿是叫读音的音韵,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书法。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师纪复屿,文不成武不就,画画还不好看,但他也有属于他的优点,那就是一笔书法走天下,从小就写字写得格外好看。他爹纪驸马正是大启当代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
不苦大师就是那个之二。
不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夸过颜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还很不服气,匿名披了个马甲在书法界闯荡,得到的反馈结果还是一样的,人人都觉得他再努努力,说不定能追上鹤归先生。
鹤归先生就是不苦大师的亲爹,纪鹤归。
不苦见自己的马甲都没争过,索性就摆烂给马甲改了个名叫鹤子,在书法界闯下了赫赫威名。只是一直不怎么敢让别人知道鹤子是自己,因为……
“你叔叔我啊,得罪了一个姓杨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那我的字可就不值钱啦。”不苦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价值的,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超越他爹。当然,随着他爹的去世,他的墨宝已成绝版,只会水涨船高越来越贵,不苦活着的时候大概是很难超越了。
“来,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谁也看不出来。
而在书法这方面,连亭都得承认,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一双眼睛骨碌碌,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可如果阿爹写好了,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这是我阿爹给我写的哦。
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小心思后,内心是又酸又涩,玛德,凭什么啊,连狗剩你何德何能!突然就有种还俗成婚去生个属于自己的崽的冲动了!
当然,大师也就是想一想,他坚信自己对三清的虔诚之心日月可鉴。
等阿爹写完了,絮果就在小心翼翼地吹干墨迹后,又把书本给不苦叔叔拿了过来,请他在每本书本的最后一面写到:“若拾之,望归还,不胜感激。”
这其实是絮果他娘的一个习惯,她总会在对于絮果来说比较重要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上,认认真真地写下这么一句。她对儿子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哪天您意外捡到了它,希望能把它还给我,因为这对于我儿子来说真的很重要,万分感谢。”
小朋友总是会有些丢三落四的,但自从阿娘写了这些话,絮果偶尔丢在小河边的什么风车啊陶人的,最后就总会被好心人捡到送回家里。
“所以,这句真的很重要。”絮果把最重要的工作拜托给了写字好看的不苦叔叔。
大概是小孩拜托的态度太过郑重其事,不自觉就也感染到了不苦,他生怕自己发挥不好,还先反复在宣纸上打起了草稿,然后才下了笔。
当第二天杜直讲无意中看到絮果书本背后的字时,差点没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借过来看了好几遍,才颤颤巍巍地试着问了一句:“这、这不会是鹤子先生的字吧?”
絮果不明所以的点点头,重点还在和夫子炫耀自己阿娘的好主意:“我娘说这样写上,就不怕书本丢啦。”
杜直讲的内心简直像是有哪吒在闹海,思绪万千,始终都不知道该如何告诉絮果,这样大咧咧的写上鹤子先生价值千金的墨宝,更容易丢啊。
好比夫子我就很心动!
当然,絮果的书还是没有丢过的,一直有被他的书童浅墨整齐地收录起来。因为……其他小朋友根本不懂鹤子先生的价值。
叶之初小朋友更是直言:“很贵吗?我祖父书房里也有欸。”
杜直讲:“……”这些可恶的有钱人。
写名字这类家长可以帮忙的功课之后,学斋里就开始加码,先是某天要求写一大页描红,然后就逐渐变成了固定作业,每天都要写描红,却据司徒犬子他爹说只可能增加页数,不可能再减少。最近,功课的难度更是再次升级,从熟悉当日书本上的所学内容,变成了熟读并背诵。隔天检查。
杜直讲言出必行,说是第二天检查,那就一定会挨个检查,谁也别想心存侥幸。在三十个人的小班上,是不存在什么抽查的,只有挨个背。
一开始还有小朋友敢理直气壮的说他没做功课,什么借口也不找,只直白的告诉直讲他忘了,或者他想玩不想写功课,再不然还有什么“我爹喝醉了就没写”之类的大实话。但是如今嘛,却只剩下了早读课上的人人自危,气氛堪比上坟。
司徒犬子紧张的手心里已经全是汗了,因为杜直讲让大家背诵的时候,是不会按照顺序来的,他喜欢随机叫人,但永远不会落下任何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