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到了我弟的室友 第102节
他想着,好像不是第一次了。
在来到F国后,沈时曦有时候提及到的东西,要么是程周策不知道的,要么就是和现在这个世界相割裂。
正在失神间,沈时曦就笑着对他开了口:“我们等会儿吃了晚餐就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看日出,要很早出门。”
程周策目光落在他的身上,轻轻“嗯”了一声。
去看日出其实早上五点左右就差不多了,可沈时曦和程周策约了三点的时间。
“怎么那么早?”
沈时曦笑道:“因为有很长的一个故事要跟你讲。”
程周策自己住在酒店的顶层,那个房间是酒店里他的专属房间,几乎已经成了他在这里的另一个公寓。
他将沈时曦也安排在了顶层的另一个套房,凌晨沈时曦去程周策的房间叫他的时候,对方还不是很清醒。
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程周策翻了一个身,往沈时曦的怀里钻。
沈时曦被他扑的往床头上靠了一下,没忍住笑出声:“别撒娇,起床了。”
程周策缓缓睁开眼睛,至下而上看着沈时曦的脸,就算是这样的死亡角度,对方也是极好看的。
知道不能再磨蹭了,他爬了起来。
“等我几分钟洗漱下,换个衣服。”
程周策很快就收拾好,两人一起出了门。
这里离蒙马特高地并不算远,他们开车20分钟左右就到了那里。
蒙马特高地是一个地势极高的地方,从这里往下望,几乎能看到整个城市的全景。
所有的建筑看起来整齐和谐。
目前外面的天空仍旧是一片暗沉,但从这里,可以看到下面灯光明亮璀璨的城市。
沈时曦和程周策一起坐在了最顶上一层的台阶,面前是视野开阔的建筑群,身后就是像古堡一般的圣心大教堂。
沈时曦从袋子里拿出酒递给程周策。
程周策摇摇头,只拿出冰镇过的气泡水:“等下我要开车,喝这个就行了。”
而且国外天还没亮的时候,并不是很安全,他需要保持着清醒的状态。
沈时曦笑了笑,只自己拿着酒。
“也是,需要喝酒的人是我,你得清醒的听,要不然你还以为是喝醉了做梦。”
程周策挑了下眉:“那你不会喝醉了说胡话吧。”
沈时曦的动作落拓潇洒,喝酒时候的一举一动都像是状态极其的松弛。
可程周策却看到了对方晃动的瞳孔。
他在紧张。
听到了程周策的话,他笑着将酒瓶放了下来:“说的也是,免得你以为我在瞎说,不喝了。”
沈时曦看着很远处灯火通明的建筑,在对方开口之前,突然笑了一声,然后缓缓开口:
“半半,看,那个地方的建筑,知道是什么吗?”
程周策视线顺了他的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他知道的:
“是一座博物馆。”
沈时曦利落的给出了答案:“错,那里应该是一个百货公司。”说完,他的眼睫颤了一下,指着下一个地方继续问,“这里呢?”
程周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哑声答:“是彩色玻璃教堂。”
沈时曦笑了下:“对,确实是的,但是它的色彩太明亮了些,它本应该是哥特式风格的。”
说着不等程周策的反应,沈时曦已经开了口:
“还有这整座城市,这里有一个高楼,那里也有,虽然并没有破坏整体的和谐性,可在我的记忆中,为了保持整个城市的建筑风格,当初在做规划的时候,高楼大厦是没有这么多的。
“不止是F国,还有很多地方,比如我们国家,没有Kima,也没有华奥。”
“列支敦斯登实际上没有机场,游客飞不过去。”
“厄立特里亚的货币纳夫卡不能在任何其他的地方兑换。”
……
说到后面,似乎是想一鼓作气,沈时曦的语速越来越快,说着与程周策中认知不一样的东西。
最后,仿佛是累了,沈时曦沉默了下来,他突然笑了,侧头看向程周策:
“还有很多很多,和你现在的认知都不一样。”
沈时曦看到身边男生轻颤的双手,他伸手紧紧握住,轻轻的晃了晃。
嗓音是极致的温柔:
“程周策,慌什么?这是我的世界。”
“我在郑重的向你介绍它。”
“——是我的记忆二号。”
第68章 『“我会抱紧你。”』
近日在沈时曦反复的暗示下, 程周策不是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想法。
只是太荒谬了,只是想想他就觉得是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的程度。
可对方现在却切切实实的告诉他,印证了自己原本的猜测。
怕对方没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沈时曦轻声安慰道:
“但其实没有很大的区别,我们都是正常的人, 在普通的世界里生存的着。”
程周策瞬间红了眼眶,紧紧反握住他的手,带来的力度几乎是有些疼的程度:“那你会一直在我的身边吗?”
沈时曦一愣, 他料想过对方的很多反应。
或是不相信没当真,觉得是沈时曦在乱说。
或者是惊愕,然后听着他继续说下去。
再或者根本没反应过来, 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可是以上的所有猜测都被面前的情况完全被粉碎。
是真是假、是否是胡乱说的根本就不重要。
程周策只在乎沈时曦会不会走, 会不会永远的留在他的身边。
看着对方的眸子,沈时曦瞬间心软。
明明这场谈话是他在坦诚, 是他在剖开自己, 紧张的也应该是他。
可程周策好像比他更害怕。
于是,沈时曦朝着他伸出手:“来,抱着我。”
下一刻, 沈时曦就感到对方有力的手臂揽住了他, 然后把他往自己的方向拖了过去。
沈时曦一顿,感受到自己侧坐在了程周策的腿上, 这个姿势,沈时曦身位倒是比程周策高了些。
有些不习惯, 可到底是没有挣扎。
沈时曦搂着他的脖子, 缓缓开口说道:“应该是……走不了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一切都很正常, 每个人也有自己的思想, 没有非自然事件。
周围一片静谧,凌晨的风带着丝丝寒意,可是身边的男生包裹住了他。
沈时曦只感受到了对方的温度,很温暖。
程周策微仰头,看着他素白的侧脸,执着的问:“是走不了,还是不想走。”
听到这个问题,沈时曦侧过头看着程周策。
“都有,刚来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回去。”说到这里,他凑上前鼻尖轻轻蹭了蹭程周策的侧脸,“你留住了我。”
沈时曦的声音很轻,只有他们两之间能听到。
“记忆二号的由来跟你说了,那就该到记忆一号了。”
沈时曦本出生自一个很幸福的家庭,生活富足、父母恩爱。
在他5岁那年,弟弟沈时朝出生。
“本来一切都很好,只是好景不长,因为意外我的父母相继去世,叔叔婶婶成了我们唯一的监护人。”
“父母的财产暂由他们代管,他们其实并不怎么喜欢我们,朝朝尤甚,朝朝太小了而且身体不好,那么小的孩子总是容易生病,他们觉得这是一个大麻烦。”
“直到有一次,我去学校上课,回来的时候家里有警察,婶婶哭着说朝朝走丢了,她带朝朝出去玩,只是给人买一个棉花糖的功夫,人就不见了。”
说到这里,沈时曦紧紧的攥住了程周策的手臂,声音都在颤抖,几乎是咬着牙说:
“我不信,她是故意的。”
程周策抚着他的后背,无声的安慰着他。
沈时曦红着眼眶说:“他那么小,他还发着烧,外面的坏人那么多。妈妈去世的时候,我答应过她的,要好好照顾朝朝,我没能做到……”
“不是你的错。”程周策将他抱得更紧了些,“是他们的错。”
沈时曦深呼吸了一口气,继续说着后面的事。
他的整个人生,好像只在执着的做两件事。
挣出泥沼以及找到朝朝。
讲到最后,沈时曦的眼里才露出几分笑意,他扭头看着程周策:“最后,我找到朝朝了。”
“当年他发着烧被人拐跑,庆幸的是中途和一群小孩被救了,最后他也被其中的一个小孩的父母所收养。”
“新的家人很好,对朝朝也很好,他在新的家庭里生活的要好得多,健健康康的长大了。”
说到这里,沈时曦看向程周策:“是不是好奇,为什么朝朝不来找我?”
沈时曦垂下头,眼泪忍不住砸在了程周策的手上,连带着程周策都仿佛自己浑身被灼烧般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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