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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264节

以他的头脑来看,开设养殖场对沈家村来说也是百利而无一害,而且只要建成了就肯定能赚,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不过是赚到钱还是赔本,现在没有人知道答案。

“借你吉言。”沈若笑着道。什么事情还真不是只靠想就能猜到之后会做成怎么样的,还是得上手去做。

而且人的精力有限并不能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还去做另一件事,这样只会让所有的事情都做差了。

不过等到明年开春的时候,沈若自己的“珍宝居”肯定已经走上了正轨,他已经开始培养能够参与设计的能人,之后他也许不用太过操心。

还有“念宝”,这个品牌他自然是要做大的,开奢侈品店有多赚钱自不用多说了。

外头雨还在下,天也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沈若屋里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光线映在他侧脸瞧着格外柔和。

顾允看着他用木炭在草纸上写写画画,时不时出声询问,继而两人探讨一番。

沈若先是在纸页上画了现代能瞧见的最普通的雨披,但是那种雨披说实话穿戴上之后脸上也还是会被打湿,而且雨珠滚落下来之后裤脚和鞋子也会湿的。除非穿上全套的防雨雨具,雨衣,雨鞋,雨裤。

雨裤常用于下河捞鱼,或者是那些卖鱼的渔民也会穿着,像一件背带裤似的。

这样三件套穿起来就真的十分防雨了,还特别轻便些。

但是就雨鞋来说,现代用塑料、橡胶、pvc等各种材质,这些在大宇根本没有出现,要说能防水的鞋子恐怕就是那种类似于雨鞋形状的木鞋了,但是走起来会很笨重,而且只能像鸭子一般走路,根本无法抬高脚后跟。

所以鞋子上面要做工夫比较难,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他往画的鞋子下面加了两条线,底下两端连起来,瞧着就像是把鞋底给加高了。

“这是?”顾允看得云山雾罩的,大宇人穿的鞋子大多都是千层底布鞋,从没见过这个样式的。

沈若点了点画上的鞋,解释道:“二狗考学院那日镇上不是很热闹么,我瞧见有人踩高跷,给了我一点灵感。雨落下来溅起水花其实并没有多高,只是咱们都穿着平底鞋所以才容易湿,但我们要是将鞋底加高呢?”

加高了那自然就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沾湿了。

“将鞋底加高会不会走起来不方便?”顾允提出疑问,平底鞋鞋底都柔软要是底下有石头还能感觉到,要是用东西加高的话,不就感觉不到了?

“我想应当不会,可以做成那种可拆卸的款式,下雨的时候套在平底鞋上,不下雨地上不湿的时候再脱掉。”沈若打算先这样设计,要是再有问题之后试验过后再解决。

“那你打算用木头做么?”顾允问道。

“对,就做和脚掌差不多的形状,加大一点,上面呢就用布条系起来,防止下面这个垫高的木块掉落,这样呢既保证了能站的很稳,也保证了高度和自由度。”毕竟脚背高低不可控,而垫高的木块可以按照性别来做出大小,挑选自己适合的就能直接上脚用。

顾允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觉得可行。

“怎么将布条弄到这个垫高木块里面我还没想好。”沈若脑海中想到的是类似于绑带凉鞋的感觉,那带子一端是直接缝在鞋底当中了的。但是木头制作的自然没办法直接缝进去。

顾允沉吟片刻,“不用弄进去,如果那系带只是用来固定的话……”

他伸出手将自己的手放到沈若手底下,又摸出来一条帕子当做系带,单手将两人的手给绑在了一起。

“其实可以直接绑。”

沈若蜷了蜷手指,抬眸看他:“这个我知道,可是垫高木块底部是要踩到地面上的,如果系带这么弄会湿透还会脏。”

“那就用麻布做系带,脏了破了直接丢掉。”

“这……这么豪横且干脆利落吗。”沈若失笑,他好像真的容易钻牛角尖想太多,明明这件事就跟顾允说的一样,很好解决。

“嗯。”顾允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那不然呢”。

“那就这么干!”沈若确定了设计之后,就给那木块边上画了些小花纹,在垫高木块的底部画了各种鞋底花纹。这个是用来增加摩擦力的。

鞋子的设计完成,之后便是雨衣。

雨衣沈若打算用油布来做,将光滑能防水防油污的那一面朝外,油布虽然挺括但柔软,还挺适合用来做雨衣的,反正也不是贴身穿着所以刚刚好。

参考现代雨披样式,画出帽檐挡雨,先前设计的防晒面罩也可以用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身上会做出两个袖子,不想弄湿手的话得让雨珠从四周滑落下去才行,所以沈若打算在底部弄一个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面窄下面宽的漏斗形状,雨珠会滚落到最底下,随后从手的周围落下去。

下摆也要做一个圈,能够将雨衣给撑起来,这样雨珠不是顺着衣服滚落下去沾湿裤腿了,而是滑下去之后在腿脚边上隔着一段距离的地方落下去。而溅起来的水花正好也打不到人的脚,因为穿了那垫高木块!

不过这个圈该如何做还有待考量,要固定住。类似于裙撑中的鱼骨,能够支撑起来才行。

用木头做圆就比较费力了,只能选用别的材料。如果有铁丝是最好的,可惜大宇朝对铁的管制太过严苛,所以没法用,

沈若沉下心去思考,完全没有管自己同顾允被帕子绑在一起的手。

“小叔!我给你看个好东西!”二狗敲响了门,往里一推。

沈若如梦初醒般的回神,发觉自己的手还跟顾允绑在一处立刻抽了下,结果却被顾允反手拉住。

“你……”他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二狗就捧着个小东西来到了面前。

小二狗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献宝来了,“小叔,顾叔叔,你们看这个!这是我同窗送给我的,本来早就想给你们看啦,但是从书院出来之后就忘了,再加上小叔做的饭饭太好吃我就又没有想起来,刚刚一摸衣服里有东西才想起来呢!”

沈若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黄铜铸造的铁片,上面还刻了字。

“平安顺遂。”顾允念道。

“这是谁送给你的?贵重的东西可不能随便收下。”沈若看着二狗一本正经道。

二狗兴奋分享,刚想问他们觉得好不好看,结果就看到小叔表情变得十分严肃。

“是胡云。今天我给同窗们分享了小叔你烤的地瓜,他们都觉得好好吃。然后也给我塞了好多好吃的呢,”二狗以为自己做错了,眼巴巴地看向沈若,“小叔你说的,要’礼尚往来‘呀,所以我就都收下了。”

沈若算是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蹲身与二狗平视:“小叔是说过,但是同别人’礼尚往来‘的礼物不能价值不相等的太多,那样就受之有愧了,你明白吗?你和他关系没有好到那个程度上,不能收人家太贵重的礼。一个地瓜才多少钱?这一个铜片可以买十几斤地瓜了。”

“哦,二狗知道了,”二狗有点闷闷的,说道:“那我明日去还给他好了。”

但是他还是想解释一句:“小叔,他说这个是他亲手做的书签,还和我说不值钱的。”

沈若一愣,问道:“你说是他自己做的?他有铜?”

“嗯嗯,他家就是做黄铜生意的。”二狗点点头,小眼神不住往小叔手里的铜片上瞟,其实他真的很喜欢。

沈若将铜书签还给二狗,揉了揉他的头:“小叔明日也跟你一起去书院,可好?”

“好呀!”二狗顿时就更开心了,本以为就顾叔叔去他已经很开心,没想到小叔也要去!

他小小提了个要求:“小叔,我的同窗们都好喜欢吃你烤的地瓜,可不可以……”

“可以。”沈若一口应下,这还不简单?

他没想到刚打了瞌睡就有人递枕头,这不是刚好缺做雨衣底下的圈的材料么?铁丝搞不到,铜丝却不难啊!

第237章

翌日, 沈若天还没亮的时候便起来烤了一大篮子的地瓜,灶台上的米粥都烧滚了许多遍,还往里加了好几次水, 这才将那一大篮子的地瓜全都烤好了。

米粥熬的时间久,都熬煮出了米油,闻上去特别香,是十分浓郁的粮食味道。为了不浪费柴火,锅上还架了蒸笼顺便蒸了些大白面馒头, 面团醒发得很不错,蒸出来的馒头各个白胖饱满, 宣软得很。

那些地瓜便是埋在柴火灶台下烤的, 直接塞进草木灰里头,时不时翻转一下,不少上面皮都焦了, 但闻起来焦香焦香的, 等一扒开皮那就更不得了,能直接把人香得掀过去一个跟头呢。

等他这边烤好, 外头沈丰同顾允一起也已经将货物装好了车。

顾允今日穿得书生长袍便是先前换洗之后放在沈若家,被他绣上了小图样的。

沈若在袖口处绣了憨态可掬的熊猫抱着竹子在啃,特别可爱。是圆头圆脑没有脖子的那种, 瞧着就像是个贴了海苔的三角饭团。

和翠竹小笋手帕实在是相得益彰, 顾允完全能理解到了沈若的恶趣味。

把他们二人都给比喻成了竹子, 而小云吞是小笋,结果还要绣一只熊猫来吃了“他们”?

不等顾允提出疑问, 就听沈若解释道:“人都是要死的嘛, 熊猫那么可爱, 当然要原谅它啦。”

顾允:“?”

“好吧, 其实我是想说,要是咱们能死在一起,其实也挺好的。”沈若挠了挠脸,一本正经念道:“生同衾死同穴。”

顾允一把捂住了他的嘴,这人送东西本是一件叫人脸红心跳的事儿,平白被他搞成这样。顾允实在无法忍受,说道:“别总说那个字眼,犯忌讳。”

他不喜欢沈若说这个字眼,因为沈若是已经经历过一次的人,还是被车给撞来的,顾允每每想起便觉得心痛,那该有多痛苦。

沈若其实不太能回忆的起来被大卡车撞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只记得刚来到这儿的时候生小云吞的剧痛。曾经所有人都在说妈妈的伟大,但沈若从小没有妈妈并不知道究竟有多伟大,直到他自己生小云吞的时候,是真心觉得很不容易,疼痛感几乎能让人崩溃,甚至直接盖过了他突然发现男人竟然能生孩子的惊吓。

但总归现在一切都好,沈若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觉着熊猫很可爱。而且瞧顾允的反应,似乎大宇也有熊猫呢!没准以后他们也能养一只?毕竟在古代,熊猫还属于猛兽呢,没准就有机会碰上呢。

顾允听了沈若的想法,随后想起翠竹小笋的帕子,心说:还是不要找到这种猛兽了,他并不是很想养,而且看着那绣花图样就感觉腰隐隐作痛。

不过若哥儿这回是真的进步了,绣出来的图样比起以前来有了极大的进步,瞧着针脚也没有以前那么乱。顾允自然是喜欢的,不然也不会第二日便穿上了身。

还有他送给自己的那本册子,顾允夜里一直在看。不过知识是汲取不完的,他看得仔细,每看一段便开始自己琢磨,慢慢地咀嚼消化,结果颇有些沉迷,几乎看到后半夜去了。

但是并不觉得困,反而头脑还有些亢奋,收拾好了马车上的东西,便站在边上等。

沈若正将埋在草木灰里头的地瓜扒拉出来。

此刻,二狗睡眼惺忪地从外头走进来,小手揉了揉眼睛,“小叔,二狗来帮你一起。”

小孩子缺觉,每日起的这般早一直都是困的状态,先前每日沈丰送他上学去的时候,二狗总是会在车上再睡会儿,在家的时候也是到快要出发的时候才起,快速洗漱一番之后揣上早食就跟着去了。

住在乡下要去上学确实不太方便,沈若心想。

今日竟然起得比之前早不少,沈若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嗯。”

“呀,小叔你都已经烤好啦?”二狗走过来一瞧就发现边上那大篮子里头满满地一篮地瓜,全都是烤好了的。

“是呀,现在还是烫的,等到你们书院之后应该温度刚刚好。”沈若叫他去把家里的油纸拿来,叔侄俩就一起合作,一人拉油纸一人转篮子,给篮子连同里面的地瓜全都给裹上了。

这样做的话能起到一定的保温效果。

二狗见沈若要提起篮子,立刻道:“二狗来。”

他立刻伸出小手去提了提大篮子,发现自己只能将它挪一下,根本提不起来。

脸上不由露出了一点尴尬的笑:“二狗太小了。”

“噗。”沈若没忍住笑,他刚才听到二狗说要来,也没直接说不用,要他试试看能不能提起来,但显然,二狗力气还是太小了,毕竟才是个五岁的小朋友呢。

“好了,你去瞧瞧阿奶给小云吞喂奶喂好了没有,待会儿咱们一起上镇上去。”沈若道。

“好。”二狗乖巧应下就迈着小短腿往外走。

沈若一把就将大篮子给提溜起来了,提着它快步往外走,随后在沈丰和顾允的目光中将大篮子放上了马车。

“给你们也留了几个,待会儿拿着路上吃。”沈若灶台下面还有几个特意留出来的,家里每个人都有份。

“好。”

早食在沈若还在烤地瓜的时候就已经吃过了,大白馒头夹咸菜和辣酱配着熬煮出米油的白米粥,凉爽秋日的早晨这样暖呼呼的早食下肚,叫人一日都能够觉着舒坦呢。

沈丰开始检查带去的东西数量,顾允便跟着沈若一起往屋里进。

李善桃正抱着小云吞给他喂牛乳,小崽崽现在显然有些挑食,只是单纯的牛乳他都喝的很敷衍,想要喝甜甜的呢。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给崽崽尝过甜味之后他就总是想要喝喜欢的味道,对寡淡原味的牛乳提不起兴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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