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你能再靠近一点吗 第20节
云缓把衣服接过来:“我自己换。”
连锋转过身去。
云缓在被子里窸窸窣窣的换好里衣:“你怎么会在这里?”
是不是昨天晚上他去找连锋的事情被王妃发现了,所以王妃要罚连锋?
“王妃让我照顾你。”
云缓从被子里钻出脑袋,好奇的看着连锋。
连锋回身,他把云缓换过的衣服从床上拿下来。
大概些许潮湿的缘故,衣物上面带着云缓身上很清淡好闻的檀香气息,根据气候变化,云缓的住处经常更换熏香,这是这几日云缓房间常用的熏香。
云缓略有几分不安,他握住连锋的手臂:“我母妃没有为难你吧?”
连锋身体一僵。为了防止云缓滑下去,他抬手按了云缓消瘦的腰身,垂眸看着云缓因病而潮红的面孔。
此时他倒是希望王妃刚刚刁难他了。
“没有。”
“那就好。”云缓松了一口气,“连锋,今天是不是很冷?”
连锋走到了窗边。
院中种着一棵很大的桃树,窗外伸进来几支桃树枝,春日日光明丽耀眼,黑褐色的树枝上未萌发绿叶,却有很小很小的花骨朵吐露一点淡红。
连锋将窗户关好。
“是窗户未关,风吹了进来。”
云缓方才不敢在王妃面前流露悲伤,王妃一走,整个房间空荡起来,他垂下眼帘,纤长浓密眼睫覆盖了湿润的眸子:“连锋,我总觉得我快死了。”
连锋面色渐冷,慢慢回过身:“为什么会这样想?”
“大概是直觉。”云缓懒懒的道,“其实死了没什么不好,烦恼忧愁全部消散。只是我很怕黑,总觉着一个人躺在棺材里,被层层黄土压着挺可怕。”
云缓不好告诉连锋自己死过一次,所以对这些格外敏感。
即便没有死过一次,按照现在的情形,他依旧是知道自己活不长的。
这个朝代原本就不是他原本的地方,或许是王妃的诚心打动了上天,所以云缓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朝代的云缓的身上。
自然,这只是云缓的视角。
站在连锋这边去看,又是一番不同。
前世的时候云缓生过很多次病,连锋与他相处的时间并不长,这段不长的岁月里,有一半时间云缓都是病恹恹的。
但不了解云缓的人很难看出来他就在病中,云缓大概并不喜欢别人觉得他是个病人。
旁人或许会觉得他很消瘦很苍白,却不会觉得他死气沉沉奄奄一息,即便云缓真的到了奄奄一息的那天。
只是连锋从未想到,原来云缓这么早便有了预感。
哪怕才换了衣服,云缓依旧觉得自己身上带着些许潮气。冰冷的寒气从骨头里渗了出来,不仅身体阴冷,衣物也是阴冷的。
病不胜衣,神色厌厌。
连锋认真看着云缓,他一直都觉得云缓天真幼稚不记烦恼,其实云缓也有哀愁的时刻。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掉落小红包
第24章
从前王妃便是凛王府的主母,背后有整个楚家做靠山。如今王妃的靠山又多了一个皇帝,王府其他人都去王妃的住处请安道喜。
因为云缓生病的缘故,王妃去了云缓的院子里照顾,大多数人都扑了一个空。一直等到第二天,其他人才陆陆续续的见到了王妃。
云煜和云尧自然不能例外,云煜的母亲是王妃最看不上的□□,而且平时她的小手段最多,因而不招王妃待见。
云尧自然不用多说,因为他针对云缓太多,早就被王妃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
两人去了王妃的住处请安,不可避免的碰了一鼻子的灰。
从王妃的住处出来之后,云尧恨恨的道:“真不知道这个女人哪里来的好运气!”
云煜若有所思。
他清楚记得书中并没有这段剧情,王妃过段时间就被云尧害死了,皇帝可能都忘了他当年曾把楚家的女儿嫁到凛王府,自然不会随便封她。
但是,既然他能够知道所有的剧情,那么稍微有所改变自然是难免的事情。
就像云缓和连锋,在原本的剧情里,连锋这个时候并没有对云缓多上心。
让云煜不悦的事情并非王妃受封。在他的眼里,王妃不过是个死人罢了,再过一段时间,王妃就会被云尧推入水中害死。
真正让他感到不悦的,是王妃居然把连锋又调到了云缓的院子里做事。
云煜并不希望连锋和云缓接触太多。
不过,连锋这个时候对皇帝恨之入骨,皇帝突然加封王妃为镇国夫人,那么,连锋肯定会恨屋及乌,看不顺眼云缓吧?
云尧道:“五哥,再这样下去,我在府上的地位会不如从前,我们应该早些时候将王妃除去。”
云煜压低了声音:“不要在路上讲这些。”
云尧赶紧噤声。
过了一会儿,云尧又道:“天气越来越暖了,云缓总是在天冷的时候犯病,天气暖和之后,他的身体该变好了吧?”
云煜思考片刻,的确是这样。云缓最虚弱的时候往往是阴冷雨雪天,他体质那样弱,等王妃去世之后,没有人能庇护得了他。
天气变暖……天气变暖……
云煜终于又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春季到来天气和暖,伯山族的王子和公主今年会来凛州做客,两边的人马会一同狩猎。
因为这个时候王府人员流动杂乱,云尧才有机会对王妃下手,凛王才能将王妃去世的事情遮掩过去。
凛州在麒朝边境,周边一些部落是不归顺麒朝的,几十年前,凛州和这些部落差不多。
伯山族在凛州的西北方向,伯山族的大汗与凛王关系很好,两族在多年前有过联姻。
说起伯山族,这个部落大概是连锋手中被灭得最干净的部落之一。
伯山族会派一名骁勇善战的王子和一名英姿飒爽的公主过来,这对兄妹俩常年在草原上奔腾,他们见惯了本族膀大腰圆的汉子,这次是为联姻而来。
虽然公主喜欢女人,但王子喜欢男人,他来到凛州,见凛王府的好几位公子要么他们那里的人差不多,要么容貌五官不合心意,瞬间失去了兴趣。
就在这个时候,王子见到了王妃身边的云缓。
云缓这张脸可谓是整本书中最完美的存在,哪怕是最讨厌云缓的云煜,都不得不承认他没有见过比云缓更优雅好看的公子。
伯山族王子不知不觉中被云缓的容貌给吸引住了,千方百计的想要云缓到他们伯山族去。
由于凛王看不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断然不肯把自己的儿子许给外族男人,伯山族的王子计划落空不得不稀罕而去。
伯山族的这个王子长相确实英俊,而且身形高大武艺高强,在王子刻意接近云缓的这段时间里,连锋对云缓从不太在意变成了十分在意。
大概吃了不少醋,连锋上位后一直想找由头起兵,恰好那年秋天伯山族照旧到边境抢了麒朝百姓的几头肥羊和谷子回去,连锋为了这几头羊带兵五万讨伐伯山族,数月时间内灭了这个部落,甚至亲手把这个王子砍成了十八段喂狼。
因为连锋这次实在残忍,周边其他小部落被吓坏了,大都乖乖献出土地表示要并入麒朝,每年向麒朝进贡。
云煜仔细想了一下,如果他暗中相助,让伯山族的王子把云缓带走的话,那连锋和云缓的感情是不是还未萌发便提前结束了?
云尧还在旁边喋喋不休的讲话:“五哥,你说云缓每年都是要死不死的,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的死掉啊?如果他死了,父王说不定会把他所有东西赏赐给我。”
云煜有些瞧不起云尧。
太小家子气。
倘若能当连锋的皇后,什么宝贝得不到?
他记得连锋给云缓修建了很大的宫殿,殿中无数奇珍异宝。
.......
夜间落了些许凉雨。
阴冷的气息从窗户缝里往房间里渗。
云缓的身体状况比昨天好多了,今天终于有力气洗了个澡,眼下他换了干净亵衣坐在床边,墨发半干不干的垂散下来。
房间里足够安静,甚至能够听到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一豆晕黄的灯火将房间点亮,云缓将一本书平放在床上,垂眸认真的看着。
在不睡觉亦不吃东西的时候,想打发时间莫过于看各种书籍。
云缓在等自己的长发变干。
在这个朝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了和尚外,大多数人都要留一头长发。
云缓头发长得很长,用银冠束起来的时候发现不了,垂散下来之后很是惹人注目。
连锋从外面进来的时候,便看到云缓衣着松垮的坐在床边,里衣拢得并不很严,修长脖颈纤细锁骨脆弱且精致,灯下散发着白玉般温润的光泽,被浓黑的长发映衬,更似冰雪般晶莹。
因为颜色与气息过于迷人,很多时候连锋都怀疑云缓是冰雪、白玉和白梅混在一起捏成的。
连锋身上带着外面的冷气,他刚刚有些事情要处理,随便找了借口出去。
云缓不怎么过问院子里的动向,这些自然免去解释。
天色已晚,云缓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好冷。”
刚刚忘了给自己盖上被子,他的手脚都被冻得冰凉冰凉。
虽然王妃是要连锋给云缓暖床,却不是真的暖床,而是让连锋在这里守夜。一来云缓的床实在太小,容不下两个人睡,二来云缓不好意思总让连锋陪着自己睡,他又不是三岁小孩,他已经成年了。
连锋半跪在云缓的面前,他突然握住云缓的右足,手掌完全覆盖了足心。
云缓:“!!!”
虽然云缓知道自己的脚很干净,但连锋毫不嫌弃的给他温暖,他还是很感动。
做朋友做到这份上,可以称作亲兄弟了吧?若不是担心王妃揍他,云缓真想认连锋当亲哥。
自然,云缓完全不知道有些人是足控。
云缓体弱多病,这些年来很少走路,连锋握在手中就像握着完美小巧的工艺品,因为云缓骨骼轻盈,他并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担心将云缓握得骨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