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沉眠 第282节
“好啊,朕答应了,如果镇定剂真的研发成功,就把蓝母星给他,叫我们的凯奥斯殿下去做.爱情的奴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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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212章——《数学考试最后一分钟瞎填了个数结果答对了最难那道填空压轴题的你》
基体姜:……所以,“大帝有个小情人”论的罪魁祸首是您吗(微笑)
第213章 点燃枯槁岁月(6)
一年时间,实在不好说是快是慢。
莱安侧卧在实验台上,翠绿的眼睛看着药液从管子里一滴滴流下来。
他面无表情地翻了个身,对身旁的老人道:“如果到了约定期限,你们还拿不出药来,我就去死。”
苍老的双手调整着药液的流速。弗拉基米尔头疼地皱着眉头,嘴里喃喃道:“小殿下,您不会真是爱上什么人了吧?”
爱。
亚斯兰提到过,人类的爱。
爱是什么呢,莱安盯着自己手臂上此消彼长的晶簇。
“爷爷……”
一个嫩嫩的嗓音从实验室外传来,弗拉基米尔脸色微变,回头:“西尔芙!?”
“谁带你过来的,这里可是……”
一个银发的小女孩从实验室门口探头,五官精致得像雪精灵。
她怯生生道:“西尔芙不想跟爸爸妈妈走,我喜欢这里,想一直陪爷爷在这里做实验。”
莱安兴趣缺缺地闭眼。
对于这位灰鸮实验室的总负责人,他也知道一些。弗拉基米尔追随奥丁一世几十年,自从进了灰鸮实验室就埋头搞研究,与家人的关系十分恶劣。
倒是这个叫做“西尔芙”的小孙女,似乎是个晶粒子学方面的神童,这几年偶尔能见到她在实验室的走廊里晃悠。看来是父母那边终于忍受不了,要把女儿带走了。
“凯奥斯。”
忽然,小西尔芙叫了他一声,蔚蓝的眼眸眨巴着,“我知道你叫凯奥斯。我一直想……”
弗拉基米尔怒斥道:“西尔芙!出去!”
西尔芙委屈道:“爷爷,西尔芙已经学完书本上的知识了,我也想用凯奥斯做实验,研究出可以给人治病的药……”
还没说完,小女孩就被爷爷像捉小鸡似的拎起来。弗拉基米尔怒气冲冲地将西尔芙带出去了。
莱安觉得有些好笑,心想倒是不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什么想带她走。
这么个纯洁无邪的女孩儿,应该在家里抱着娃娃和童话书,而不是面对一个血肉模糊的怪物实验体淡定打招呼:“嗨你好我可以用你做实验吗。”
但也只不过是匆匆一瞥,时代的巨浪呼啸着将他们裹挟向不同的方向。无论是精灵般出尘的小女孩,还是实验室深处的少年皇子,都很快将彼此淡忘——
等候着多年之后,以截然不同的面貌再次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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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春天的花又很快地落去。
与一复一日地呆在实验室里的莱安相比,姜见明与林歌这边的变化更大。
自从莱安离去后,姜见明开始在墙壁上画正字,数着三百六十五天。
林歌几乎每天都要骂骂咧咧。
“哼哼,那个小混蛋就那么好吗?”
傍晚时分,抢垃圾回来的少女一边把战利品往家里摆,一边嘟囔。
“反正你觉得人家是皇子,可高贵了,和我这种连你的大道理都听不懂的贱民才不一样,是不是……唔,今天有一块土豆呢!这是叫土豆吧?把发青的地方挖掉煮煮能吃……”
“林歌。”
姜见明扔下画正字的石块。他叫了少女的名字,黑色的眼眸深处似乎有尘埃浮沉。
“来听我说点事,你想当个领主吗。”
“?”林歌回以迷茫的眼神。
姜见明目光淡淡地望着那面记日子的墙:“我问,你想当个领主吗。”
林歌:“啊?你是不是生气了?这是什么嘲讽别人的典故吗?”
“……”
姜见明并没有开玩笑。给自己定下的生命倒计时还剩一年时间,但他并不习惯于等待外物的拯救。
别离之前,他决定给跟了他这么久的少女留点遗产。
这两天,姜见明一直在琢磨这事。一方面,莱安屠杀了“尖角”领主派来剥削的人,这算是结了仇了,放着不管对于林歌及周围的流民们都是个后患。
再者,虽然他临别前教了莱安一些反侦察的技巧,但皇室手眼通天,日后难保不会查到尖角这边来,到时危险更大。
但如果能直接把“尖角”占领过来,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这两年林歌的晶骨开始成长起来,成年后少说也有B级顶尖,甚至可能突破至A级。小姑娘天生是个适合在野区拼杀的性格,被他打磨得渐渐也稳重不少。等他死后,林歌只要能镇住场子,守一方领土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且……收服几个小弟在身边,在野区做个吆五喝六的大姐大,至少不寂寞。
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的。姜见明微微一笑,认真道:“你不是觉得,我指望皇子殿下救命很不靠谱吗?”
“那你去当个领主大人,让我在死之前享享福吧。”
——那是莱安离开的第一个月底。
第二个月,前期工作。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说完这句,姜见明就把尖角领地大大小小的信息背了出来。
林歌眼角抽搐,“所以你早就在打尖角的主意了吗。”
姜见明:“也不是,Z2野区那几个领主的信息,我大概都知道。”
确实,当年轻松挑起两个领地火并的就是这个人。
林歌:“……我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你自己去谋反可能比指望小混蛋更靠谱一点儿……”
多年积累的信息量并不能让姜见明满意。
到了真刀实枪干架的时候,一点偏差很可能决定成败,更何况他们是劣势方。
整整三十天,林歌早出晚归,在日常谋生之余窥探着尖角领地的动向,甚至冒险潜入过两次,累得和死狗似的。
“给你两个策略,”姜见明对她说道,“一是正路,拉起一帮愿意听你话的人,无论是正面突破还是用些伎俩,总之,带你的人攻下尖角的领地。”
“二是邪道,擒贼先擒王。潜入领地,杀死或制服几个头领取而代之,但后续必然会存在服众的问题……你自己想吧。”
出乎意料,林歌选了第一个策略。
于是第三个月的月初,姜见明带她来到了老地方点上了篝火。
果然还是有人的。那些流民们成群结队,畏缩地在远处巴望着。
显然,上次的血光之灾让他们彻底怕了,但又怕被秋后算账,所以不敢不来。
第一次,姜见明没有坐下,而是站着。身前的篝火不再是温柔地勾勒出那副低垂的眉眼,而是自下而上地映照出瘦削的下颌。
“道恩,”终于有人干涩道,“我们是,呃,我觉得咱们之间可能有点误会……”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和你们说话。”
姜见明看都没看那人一眼,淡淡道:“两个月前,尖角的人死在这里,无一幸存。”
“他们至今没有动作,不过是和你们一样,畏惧那个拥有超凡晶骨的少年。”
“但那孩子只是一个借住的贵客,想必终生不会再回到这片野区。很快领主势力也将意识到这一点,你们都清楚这里会面临什么。”
姜见明咳嗽了两声,敛眸看向身侧的少女,“……我命将不久,不在乎什么了。等我死后,你们觉得林歌会管你们的死活吗?”
流民们沉默地望着他。
姜见明低声道:“我累了,不可能等候太久。”
终于,慢吞吞地,有一个干瘦的身影挤出人群。
姜见明立刻认出来了,那是他最后关头从莱安的晶骨下救下的年轻男人。
两个月过去,这个本来就瘦的瘦子更消瘦了,瘦得眼眶与颧骨凸出来,火光下有些阴森。
“以前,我们很多人觉得……只要能活下去,跪着活也是活。”
他嘴角抽动,沙哑地嗫嚅着,望着姜见明的目光渐渐悲怆,“但其实反了。”
“命贱的人,站着是死,跪着还是死。”
干瘦的年轻人脸上似哭似笑,“道恩……我们现在想听你的,还来得及吗?”
“我说过,我命将不久。”
姜见明面不改色,一把将林歌扯了过来,“听她的。”
第四个月,作战开始了。
既然人手备齐,这一场其实并不难打。
原因无他,圣人类帝国对于平民的武器管制十分严厉。贵族出游,可以有几百艘武装星舰随从,而下等人终生可能连一把枪械都摸不到。
在野区作威作福的领主,放在旧蓝母星时代也就是个村长,根本触及不到真正的杀伤武器。
在没有多少技术差距的状况下,古老的战术发挥了奇效。
游击、突袭、埋伏、陷阱。
天时、地利、人和。
第一次行动在起雾的黑夜,姜见明盯上了尖角外出搜刮的小部队。
他用捡来的打火机、香烟和过期杀虫剂做了几个延时炸弹,在偏僻的小山路引爆。林歌带领那帮流民冲出来,残人类们把玻璃碎片粘在树枝上伪装晶骨,把尖角的人吓得屁滚尿流,丢下物资就跑。
次日早晨,那些命贱如草的流民们,第一次体会到了靠反抗的勇气吃饱饭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