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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子的为官路 第80节

路哥儿至今还记得,那个嚣张的二爷不屑地对他说出这个噩耗时那副倨傲嘴脸,他浑身发颤,两眼发红,仇恨的种子在骨血里长出参天大树。

温热的手掌覆上路哥儿的眉眼,叶君书越听就越平静。

“勤哥儿呢?”

“……大哥将勤哥儿送去舅舅家,但是舅姆,怕惹祸上身,直接将勤哥儿送到二爷的府上……”

路哥儿无声哭泣,抖着唇道,“我不知道勤哥儿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他没两天就没了……他本可以躲过这一劫的……”

他好恨啊!他无法原谅,舅姆竟会做出这种事,就算是怕麻烦,直接将勤哥儿送去其他地方也好,起码能活着,但为什么偏偏亲自送到已经杀了他两兄弟的刽子手手上……

他最无法原谅的,就是自己,一切祸患的源头……大哥才十五岁,二哥才十二岁,勤哥儿才六岁……人生还没开始就没了……

他们几兄弟,最终只有五娃六娃还活着,即便后来收养他们的那家人也怕招惹麻烦,将双胞胎送回叶家村,性子也变成怯怯地,沉默寡言到似乎没有存在感,起码还活着。

也幸好,后来有位好心人收养了他们,教他们读书识字,练武学艺,总算有个好结局。

叶君书缓缓将路哥儿抱进怀里,他道,“傻孩子,梦和现实都是相反的,你看,五娃六娃没被送走,没被虐待,性子古灵精怪的,养得也白白胖胖,有时可闹人了。

你没在县城被掳走,小山没死,大哥没死,勤哥儿也不会死。”

“真……真的吗?”路哥儿不敢置信。

“当然!”叶君书看着他的眼睛,坚定道,“相信大哥,我们都会好好的。”

他揉揉路哥儿的头,顺顺及肩的头发,“往后,可不能再做傻事了。你若是毁了脸,那不是更惹怒那些人吗?”到时恼羞成怒,反而更加麻烦。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相貌有点瑕疵就是十分丑陋的年代,这张脸若毁了,那么这个人的一生也算是毁了,叶君书怎么舍得,路哥儿将来活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

路哥儿默默点头。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路哥儿一大早闹的这一出, 可把叶君书吓到了,他怕自己一个没注意,路哥儿就又想不开,再做傻事, 便时时放在眼皮底下才能安心一点。

此时此刻, 叶君书哪里还不知道, 路哥儿所说的噩梦,其实就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如果他没有现代的记忆融合,如果路哥儿当时病情危急没有醒来,那么几乎百分百的可能, 双胞胎最终会送人。

然后事情就如路哥儿所说的一切发展……

叶君书肯定了一件事,在他两份记忆融合的那天, 路哥儿重生了!带着前世的记忆重活一世,回到他重病难愈的那天。

如此一来,路哥儿表现出来的种种违和之处就能解释的通了,叶君书之前也有过疑惑, 只是一直没有去深究。

如此不同寻常的奇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即使说出去也没人信。叶君书总不能无缘无故就问路哥儿,他是不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吧?

然而他是怎么知道这种离奇古怪的事?难道他要说他也拥有两世的记忆吗?

当然不会,多出的那份记忆, 可以说是他唯一的金手指,叶君书这辈子都会烂在肚子里,谁也不会说。

再者, 他的记忆和路哥儿不一样,万一他误会他不是自己的亲大哥而是占了他大哥孤魂野鬼怎么办?融合了两世的记忆,叶君书早就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前世今生了。

他也曾疑惑过,自己为何会有如此际遇,如此想来,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得太惨,太不甘心,然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都重生了。

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不瞑目吧?作为长子,有负父姆所托,只能眼睁睁看小山凄惨地死去,连个公道都无法讨回,路哥儿……

还有件事叶君书一直很在意,路哥儿从头到尾都没说到自己如何,真的是只字不提。但是他想,背负着害死兄弟的罪恶感,路哥儿一定活得很辛苦,而且结局也不太好……

叶君书想想就十分心疼,死去的人一了百了,活着的人最是痛苦,路哥儿到底经历了多少磨难?

他和路哥儿在同一个时间重生了,只是不知出了什么差错,他觉醒的是现代的记忆,路哥儿是前世的记忆。

叶君书想到,怪不得原身留给他最大的执念,不是去考科举出人头地加官进爵,而是护好弟弟们,让他们平平安安长大。

他原以为这样的愿望很容易达成,然而实际上却并不容易。

他被这个小县城平静祥和的表象给蒙蔽了。他忘了,这是个尊卑分明的封建朝代,士农工商,阶层分明,平民百姓的命不值钱,奴仆的性命更不是命。

仅仅一个冲撞贵人的罪名,就能把人活活打死,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自古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叶君书无比清晰地认识道,自己正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他无权无势,如何护得了弟弟们周全?

叶君书看向路哥儿。

他们的阿父阿姆,长得都不差,而他们兄弟几个,颇得遗传。他五官肖父,轮廓线融合了阿姆的柔和,属于俊逸型,小山则完完全全像阿父,长得比较粗犷,性格憨实。

勤哥儿相对来说比较平凡,只隐约看得出有几分阿姆的影子,可能由于刚学说话那段时间对他关注不够,显得反应迟钝,有点傻傻呆呆的。

双胞胎还小,暂且看不出什么,全身上下都是白白胖胖肉肉的,只是他们的底子不差,只要不长歪,颜值也差不到哪里去。

而路哥儿,是他们兄弟里长得最好的,不仅融合了阿父阿姆的优点,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将所有优点优化了好几分。

路哥儿的五官很精致,组合起来总有种说不出的气质味道,粉雕玉琢的,带着点婴儿肥,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抱回家。

等以后长大,颜值完胜现代无数小鲜肉。

叶君书没到外面看过,不知其他地方的哥儿如何,但他知道,整个县城里,还没有哪家哥儿比他家路哥儿更出色的。

如果路哥儿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他根本没能力护住,就好比现在……

“大哥,你把我交出去吧。”路哥儿知道大哥的烦恼,他也想了很多,思来想去,路哥儿做出一个相对来说最有利的决定。比起让哥哥们又受到伤害甚至死去,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受罪。

叶君书已经将昨天的事和路哥儿说了下,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出个好的应对方法,无疑在为难人。

路哥儿看大哥不时露出凝重的表情,就知道他还没想到办法,他想,牺牲他一人,让哥哥弟弟们平平安安的,他是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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