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为官路 第517节
叶君书心里已经有了其他想法,也不在乎他在这里的消息会不会走漏出去了。
下川村虽然偏僻,但不至于与世隔绝。
叶君书猜想,说不定有人已经来过村子里打探了。
只是他当初被救起来时,正是临近晚上,并没几个村里人知道,因为没有停留多久,很快就被扔到山脚,所以在村里是没有传开的。
那些救了他又扔了他的人,自然会守口如瓶,担心招惹到麻烦。
在加上他自己没有主动出现在人前,还有意避开,除了叶君有,还没有谁知道他在这里。
叶君书已经决定带小孩离开,就无所谓消息走不走漏了。
他们熟门熟路的进了山林,寻到落陷阱的地方,叶君书一看陷阱口的异样,顿时唇角一勾,笑道,“有猎物了!”
叶君有顿时兴奋的蹦跳,无声的笑着,他们又有好吃的了!
他紧紧跟在叶君书身边,朝陷阱靠近。
叶君书拨开上面的草,往里面一看,下面有一只野鸡,色彩斑斓的,身材极其肥硕。
叶君有吸溜一下口水。
叶君书还听到大野鸡咯咯的声音,很快就将其抓在手里,用绳草绑着。
这只大公鸡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翘翘,起码能养两天。
叶君书带着叶君有去看了其他几个陷阱,还看到一只兔子。
这座山林没有大型危险动物,可能是没有天敌的关系,小动物品种虽少,但繁衍极多。
不过这些小动物都精怪精怪的,山下村民们偶尔想抓只野味解馋,纯靠运气和老一辈多年的经验。
下川村村子并不大,也没有猎户,这就便宜了叶君书。
他根据多年的经验,在经常有动物出没的几个地方设下陷阱,即使不是天天有,隔个两天也会有收获。
今天,他们就收获了一只约莫四五公斤重的大野鸡,和一只分量也挺大的兔子。
叶君有虽然失望没有好多,但有两只也不错,很快就整个人神采飞扬的,积极的想要提着猎物。
叶君书最终拗不过他,将相对轻些的兔子给叶君有拎着。
叶君书笑眯眯道:“我们今晚就吃兔子吧。”
“好!”叶君有自是没有意见。
“这只野雉,不如我们明天拿去镇上换了钱买米粮吧。”
天天吃菜吃肉,没有米饭下口,总是觉得饿得慌。
叶君有迟疑了下,“要去镇上啊!”
“是啊,我们可老缺钱了,拿去换了就能买粮食吃了。”
其实他想,两只都拿去换也可以。
不过叶君有这段时间吃肉油水多,好不容易气色好看点,叶君书也不会舍不得一只兔子。
而且这只兔子已经死了,放久了也不好。
叶君有很少进城,只有自被赶出家门后这两年,他偷偷摸摸跟在村里人后面,去过两次镇上。
只是在他印象里,镇上的人也不友好。
当初他想到镇上打工赚钱,但没人雇佣他,而且大人对他很嫌弃,他一进店都像赶苍蝇似的被赶走。
后来他看到乞丐蹲在角落里也能赚个几文钱,他也学着拿只破碗蹲地上。
谁知人家乞丐也是有地盘的,叶君有最后也是被撵走。
在镇上寻不到活路,叶君有只好回到村里了,好歹勉强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叶君有思考再三,随后抬头对叶君书道,“我们明天天不亮就出发。”这样就不会遇到村里人了。
不然,万一和他们撞上,那些人抢他们的野鸡怎么办?
待他们早早进城,早就把野鸡卖了,别人就不知道了。
“好。”
“大哥放心,我还记得路,村里里镇上不远的,很快就到了!”
“嗯……”
“……”
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叶君书和叶君有就起床洗漱了,然后提着那只野鸡摸黑往镇上走。
野鸡经过一个晚上,有些蔫蔫的,但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活鸡可比死鸡值钱多了。
待他们走到城镇门口,那扇简陋的城门还没有开。
叶君书两人就在外面等。
这时天才蒙蒙亮。
下川村虽然偏僻,但不至于与世隔绝。
叶君书猜想,说不定有人已经来过村子里打探了。
只是他当初被救起来时,正是临近晚上,并没几个村里人知道,因为没有停留多久,很快就被扔到山脚,所以在村里是没有传开的。
那些救了他又扔了他的人,自然会守口如瓶,担心招惹到麻烦。
在加上他自己没有主动出现在人前,还有意避开,除了叶君有,还没有谁知道他在这里。
叶君书已经决定带小孩离开,就无所谓消息走不走漏了。
他们熟门熟路的进了山林,寻到落陷阱的地方,叶君书一看陷阱口的异样,顿时唇角一勾,笑道,“有猎物了!”
叶君有顿时兴奋的蹦跳,无声的笑着,他们又有好吃的了!
他紧紧跟在叶君书身边,朝陷阱靠近。
叶君书拨开上面的草,往里面一看,下面有一只野鸡,色彩斑斓的,身材极其肥硕。
叶君有吸溜一下口水。
叶君书还听到大野鸡咯咯的声音,很快就将其抓在手里,用绳草绑着。
这只大公鸡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死翘翘,起码能养两天。
叶君书带着叶君有去看了其他几个陷阱,还看到一只兔子。
这座山林没有大型危险动物,可能是没有天敌的关系,小动物品种虽少,但繁衍极多。
不过这些小动物都精怪精怪的,山下村民们偶尔想抓只野味解馋,纯靠运气和老一辈多年的经验。
下川村村子并不大,也没有猎户,这就便宜了叶君书。
他根据多年的经验,在经常有动物出没的几个地方设下陷阱,即使不是天天有,隔个两天也会有收获。
今天,他们就收获了一只约莫四五公斤重的大野鸡,和一只分量也挺大的兔子。
叶君有虽然失望没有好多,但有两只也不错,很快就整个人神采飞扬的,积极的想要提着猎物。
叶君书最终拗不过他,将相对轻些的兔子给叶君有拎着。
叶君书笑眯眯道:“我们今晚就吃兔子吧。”
“好!”叶君有自是没有意见。
“这只野雉,不如我们明天拿去镇上换了钱买米粮吧。”
天天吃菜吃肉,没有米饭下口,总是觉得饿得慌。
叶君有迟疑了下,“要去镇上啊!”
“是啊,我们可老缺钱了,拿去换了就能买粮食吃了。”
其实他想,两只都拿去换也可以。
不过叶君有这段时间吃肉油水多,好不容易气色好看点,叶君书也不会舍不得一只兔子。
而且这只兔子已经死了,放久了也不好。
叶君有很少进城,只有自被赶出家门后这两年,他偷偷摸摸跟在村里人后面,去过两次镇上。
只是在他印象里,镇上的人也不友好。
当初他想到镇上打工赚钱,但没人雇佣他,而且大人对他很嫌弃,他一进店都像赶苍蝇似的被赶走。
后来他看到乞丐蹲在角落里也能赚个几文钱,他也学着拿只破碗蹲地上。
谁知人家乞丐也是有地盘的,叶君有最后也是被撵走。
在镇上寻不到活路,叶君有只好回到村里了,好歹勉强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叶君有思考再三,随后抬头对叶君书道,“我们明天天不亮就出发。”这样就不会遇到村里人了。
不然,万一和他们撞上,那些人抢他们的野鸡怎么办?
待他们早早进城,早就把野鸡卖了,别人就不知道了。
“好。”
“大哥放心,我还记得路,村里里镇上不远的,很快就到了!”
“嗯……”
“……”
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叶君书和叶君有就起床洗漱了,然后提着那只野鸡摸黑往镇上走。
野鸡经过一个晚上,有些蔫蔫的,但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活鸡可比死鸡值钱多了。
待他们走到城镇门口,那扇简陋的城门还没有开。
叶君书两人就在外面等。
这时天才蒙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