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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反派 第54节


感受到秦九歌话语之中的重视,他不敢有丝毫怠慢,雷厉风行,飞快下去安排。

“萧凡,澹台璇……”秦九歌嘴角上扬,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呵呵,有趣!”

正值落日时分,夕阳余晖斜斜洒落,给秦九歌一身白衣镀上金边,长发飞扬,似是发丝都在发光!

独登高台。

我一人,俯视一城!

第35章 女主澹台璇

天色渐暗,一夜无话。

翌日。

清晨,秦九歌刚刚结束修炼,阿狗便上来汇报。

“公子,澹台璇得知公子驾临落日城,今日一早,便遣人送来拜帖,要前来拜见圣子。”阿狗恭敬道。

秦九歌从修炼中睁开双眼,一道璀璨精光一闪而没。

他微微惊愕:“哦?她要亲自前来拜见我?”

太虚山和元初圣地同为东荒圣地级别势力,两家的年轻一代领军人物碰上了,自然是要聚上一番的。

不过,秦九歌虽为太虚圣子,但以澹台璇在元初圣地的地位,和他也相差不了太多,见面拱手唤声“师兄”也就行了。

如今,澹台璇要亲自前来他太虚山的产业拜见他,却是有点隆重了。

想到这里,秦九歌一笑:“她倒还挺客气。”

阿狗同样不解。

他可没忘记,澹台璇可是澹台宗的长姐,而秦九歌可是前两天刚刚让澹台宗吃了个大亏,以后者的桀骜和骄傲,绝对是恨死秦九歌了。

是以,收到这个拜帖,阿狗也很是郁闷。

秦九歌侧头,微微思索一番,吩咐道:“她澹台璇如此客气,无论是虚情抑或假意,我倒也不好托大,太过失礼。”

顿了顿,他接着道:“这样吧!阿狗,你另外寻个去处,最好距离落日楼和他们元初圣地的产业差不多之地,和她约在那里吧。”

如此安排,无论是谁也难以诟病。

虽然不惧,但如果没必要,秦九歌也不想为人诟病。

阿狗领命离去。

很快,事情便办好了。

双方相约在落日城北的一处古朴园林,无论是相距落日楼,还是元初圣地的那处产业都不算远。

此处园林,名为“听花园”,百花争妍,湖光山色,间或还夹杂着几丛修竹,确是几分风雅之意。

当然,对于这些种种,秦九歌根本不在意。

穿越过来之后,除了自己这位前中期的大反派高富帅,自己笔下的重要人物,却还一个都没见过。

眼看就要和自己亲手塑造出来的女主角打交道,此刻他不由起了一种颇为奇妙的感觉,不足为外人道。

没让他等太久,秦九歌前脚刚踏进这听花园,澹台璇等人后脚便到了。

“秦师兄!”

未见其人,一道温婉柔和、令人如沐春风的声音便在耳边响起。

秦九歌扭头看去,一眼便发现澹台璇。

皮肤白皙,吹弹可破,五官精致得宛若画中人,黑发如瀑,穿着一身明黄色宫装,端庄中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贵气。

特别是她的一双眼瞳,如同一汪秋水,温和、恬静、安然,令人情不自禁被吸引住。

刚穿越过来看到李烟柔时,饶是秦九歌前世看惯了美女,一下子还是被惊艳住。

但相比于眼前之人,李烟柔便不值一提了。

无论单纯从容颜,还是身上的气质,都完全没有可比之处。

“不愧是女主啊!”

秦九歌心中感慨,虽然前身记忆中也有澹台璇的容貌,不过乍见依然惊艳不已。

“师妹见过秦师兄!”澹台璇对秦九歌微微行礼,“上次一别至今,和师兄好久不见。”

“澹台师妹不必多礼。”

秦九歌温和一笑道,虽然惊艳于此女的容貌,但表面上毫无异色,更不会像他书中的主角一般,见到美女就走不动道。

说到底,他并非废柴流屌丝男主,而是反派高富帅。

更何况,他还是这个小说世界的作者!

常言道“红粉骷髅”,在秦九歌眼中,面前的红粉佳人连骷髅都算不上,不过是笔下一堆方块字,充其量是一堆东拼西凑的形容词华丽点的方块字而已。

本质并无不同!

此次,澹台璇并非一人前来,身后带着不少人,一股铁血气息掩饰不住,显然是和秦九歌的血秦卫类似的。

此外,落后澹台璇半步的,却是秦九歌的一位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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