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787节
“难道你不想要变得更强吗?如果你变得足够强,就能帮上他的忙了。”不久前,她如此诱惑过,“信仰我,我可以擢升你为选民,给予你强大的力量。”
“我不会本末倒置的,有力量固然好,没力量也无所谓,但我不会因此改变自己的心意。”卡莉莎经过仔细地思考,如此回答。
隋雄得知此事之后,直接降下一道圣光,化为一件项链形状的神器,落到卡莉莎的手上。
他的意思很清楚——小样,想挖我家墙脚?要跟雄哥比身家么?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
爱情女神当然就被打败了,祂虽然也是中等神力,但身家并不丰厚。像这种神器随便发的行为,祂真的做不出来。
于是祂就怒气冲冲地跑来找隋雄麻烦了。
“我觉得你不应该来找我。”隋雄很无辜地说,“信仰是自由的。卡莉莎愿意信仰谁,是她的自由。你能不能说服她信仰你,都是你和她之间的事,与我何干?”
“但是你为什么要支持她?她明明已经有些动心了!”爱情女神咬牙切齿地说。
隋雄作惊讶状:“你来挖我的墙脚,想把我教会的高层拐到你自己的教会去,然后还不许我有所表示?我的天啊!你这也太霸道了吧!”
爱情女神被说得无言以对,只能气得宛若青蛙一般瞪大眼睛,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可是……可是……”
“不要可是了。”隋雄笑了笑,说,“我没有阻止你去接触卡莉莎,就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做人要讲道理,不能太过分啊。”
爱情女神被他说得无言以对,只能生闷气。
然而这家伙并没有生气很久就改变了主意,又向隋雄请教如何让信徒坚定地信仰自己,永不动摇。
这种事情需要学习吗?隋雄觉得有点迷惑。
在他看来,所谓信徒,不就是或者志同道合,或者是崇拜自己。如果有一天,大家有分歧了,或者人家不崇拜自己了,当然就好聚好散。
有必要琢磨如何坚定信徒的信仰吗?感觉很多此一举啊……
他这么一说,爱情女神的表情顿时就变了。
不是生气也不是羡慕,而是一种……怎么说呢……如果隋雄晚穿越个一年半载,倒是能在网上看到句很适合形容这个表情的名言。
关爱智障的眼神。
这种眼神理所当然让隋雄很不高兴:“喂!你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太惊讶了。”爱情女神摇摇头,依旧用那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隋雄,然后突然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你又想到了什么?”隋雄问。
“没什么,我告辞了。”爱情女神转身要走,却被隋雄一把拉住。
“不许走!先给我说清楚!”
“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是理念不同而已……”
“你当我傻吗!那是理念不同的眼神吗!”
“真的是啊!”
最终,隋雄还是没有能够问出究竟来,这既让他有些郁闷,也让他暗自警醒。
(我和这些传统神祇之间,终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六十七章
加尔斯城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街道全都干净得宛若水洗一般,两边的房屋也都变得干干净净,宛若崭新的一样,连街上巡逻的士兵都在铠甲外面罩着一身鲜红的袍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从天空中看去,可以看到这个城市里面到处都是一片鲜红。红花、红绸带、红地毯,还有一件件红衣裳。
“以前就知道你喜欢红色,可没想到居然喜欢到这个地步。”维耶看着地面上那一片红,忍不住笑着说,“这红彤彤一片,简直就像是一锅炖虾米。”
隋雄闻言,忍不住撇了撇嘴:“你这什么形容啊!还王子呢,文化水平太低了吧!”
维耶哈哈大笑:“你知道我当年做王子的时候,当时的国王——也就是我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隋雄摇头,有些好奇。
“他比普通人高两个头,胳膊比一般人大腿更粗,说话的声音像敲鼓,一顿饭能吃半头羊,十斤饼,喝酒都用小酒缸。他用的是重弓,穿的是重甲,上战场的时候总提着一百二十斤的大战斧,但却从来不骑马——那时候还没有血脉技术,别说是寻常的马,就算一般可以驯服的骑乘魔兽,都吃不消他的力气。”维耶眼中满是笑意,显然当年宫廷生活对他来说也是很愉快的回忆,“但他老人家却有一个缺点,不识字。”
“啊?!”
“也不能说完全不识字,他至少认得自己的名字。”维耶说,“不过,也就只认识自己的名字了,他连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字都认不全。”
隋雄目瞪口呆,他暗暗琢磨,这哪里像个国王,分明是一个蛮子!
等等……蛮子的国王,那也是国王啊!就像蒙古帝国的开创者铁木真,那是蛮子吧,但人家难道就不是国王了?
他还记得看过个电影,名字叫《蛮王柯南》,虽然不觉得那主角究竟哪里像国王了,但至少的的确确是个蛮子没错。
可见蛮子是能够当国王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他点点头,突然又一愣,问:“那么你当年……莫非也是个蛮子?”
维耶点头:“凡人时候的我的确也是个蛮子,不过我比父亲多认识几个字,加起来……约摸五十个词总是有的。”
隋雄已经无语了,他印象中维耶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会写诗、会作曲、会编歌剧,却没料到当年他还是凡人的时候,竟然是个野蛮人。
想来这些文化的东西,都是他封神之后学的。
“时间真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他忍不住感叹,“看你现在的样子,我真无法想象你当年究竟什么模样!”
维耶笑了笑,摇身一变,化为一个人高马大雄壮非凡的好汉,短短的胡须如同钢针一般,两只眼睛纵然不特意瞪圆,也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威势。他的肌肉堪比地球上的健美运动员,但身上却又有许多健美运动员绝对不会有的纹身,层层叠叠,连脸上都不例外,看起来极为凶恶,当真是可治小儿夜啼。
“我不会本末倒置的,有力量固然好,没力量也无所谓,但我不会因此改变自己的心意。”卡莉莎经过仔细地思考,如此回答。
隋雄得知此事之后,直接降下一道圣光,化为一件项链形状的神器,落到卡莉莎的手上。
他的意思很清楚——小样,想挖我家墙脚?要跟雄哥比身家么?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
爱情女神当然就被打败了,祂虽然也是中等神力,但身家并不丰厚。像这种神器随便发的行为,祂真的做不出来。
于是祂就怒气冲冲地跑来找隋雄麻烦了。
“我觉得你不应该来找我。”隋雄很无辜地说,“信仰是自由的。卡莉莎愿意信仰谁,是她的自由。你能不能说服她信仰你,都是你和她之间的事,与我何干?”
“但是你为什么要支持她?她明明已经有些动心了!”爱情女神咬牙切齿地说。
隋雄作惊讶状:“你来挖我的墙脚,想把我教会的高层拐到你自己的教会去,然后还不许我有所表示?我的天啊!你这也太霸道了吧!”
爱情女神被说得无言以对,只能气得宛若青蛙一般瞪大眼睛,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可是……可是……”
“不要可是了。”隋雄笑了笑,说,“我没有阻止你去接触卡莉莎,就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做人要讲道理,不能太过分啊。”
爱情女神被他说得无言以对,只能生闷气。
然而这家伙并没有生气很久就改变了主意,又向隋雄请教如何让信徒坚定地信仰自己,永不动摇。
这种事情需要学习吗?隋雄觉得有点迷惑。
在他看来,所谓信徒,不就是或者志同道合,或者是崇拜自己。如果有一天,大家有分歧了,或者人家不崇拜自己了,当然就好聚好散。
有必要琢磨如何坚定信徒的信仰吗?感觉很多此一举啊……
他这么一说,爱情女神的表情顿时就变了。
不是生气也不是羡慕,而是一种……怎么说呢……如果隋雄晚穿越个一年半载,倒是能在网上看到句很适合形容这个表情的名言。
关爱智障的眼神。
这种眼神理所当然让隋雄很不高兴:“喂!你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太惊讶了。”爱情女神摇摇头,依旧用那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隋雄,然后突然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你又想到了什么?”隋雄问。
“没什么,我告辞了。”爱情女神转身要走,却被隋雄一把拉住。
“不许走!先给我说清楚!”
“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是理念不同而已……”
“你当我傻吗!那是理念不同的眼神吗!”
“真的是啊!”
最终,隋雄还是没有能够问出究竟来,这既让他有些郁闷,也让他暗自警醒。
(我和这些传统神祇之间,终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六十七章
加尔斯城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街道全都干净得宛若水洗一般,两边的房屋也都变得干干净净,宛若崭新的一样,连街上巡逻的士兵都在铠甲外面罩着一身鲜红的袍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从天空中看去,可以看到这个城市里面到处都是一片鲜红。红花、红绸带、红地毯,还有一件件红衣裳。
“以前就知道你喜欢红色,可没想到居然喜欢到这个地步。”维耶看着地面上那一片红,忍不住笑着说,“这红彤彤一片,简直就像是一锅炖虾米。”
隋雄闻言,忍不住撇了撇嘴:“你这什么形容啊!还王子呢,文化水平太低了吧!”
维耶哈哈大笑:“你知道我当年做王子的时候,当时的国王——也就是我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隋雄摇头,有些好奇。
“他比普通人高两个头,胳膊比一般人大腿更粗,说话的声音像敲鼓,一顿饭能吃半头羊,十斤饼,喝酒都用小酒缸。他用的是重弓,穿的是重甲,上战场的时候总提着一百二十斤的大战斧,但却从来不骑马——那时候还没有血脉技术,别说是寻常的马,就算一般可以驯服的骑乘魔兽,都吃不消他的力气。”维耶眼中满是笑意,显然当年宫廷生活对他来说也是很愉快的回忆,“但他老人家却有一个缺点,不识字。”
“啊?!”
“也不能说完全不识字,他至少认得自己的名字。”维耶说,“不过,也就只认识自己的名字了,他连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字都认不全。”
隋雄目瞪口呆,他暗暗琢磨,这哪里像个国王,分明是一个蛮子!
等等……蛮子的国王,那也是国王啊!就像蒙古帝国的开创者铁木真,那是蛮子吧,但人家难道就不是国王了?
他还记得看过个电影,名字叫《蛮王柯南》,虽然不觉得那主角究竟哪里像国王了,但至少的的确确是个蛮子没错。
可见蛮子是能够当国王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他点点头,突然又一愣,问:“那么你当年……莫非也是个蛮子?”
维耶点头:“凡人时候的我的确也是个蛮子,不过我比父亲多认识几个字,加起来……约摸五十个词总是有的。”
隋雄已经无语了,他印象中维耶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会写诗、会作曲、会编歌剧,却没料到当年他还是凡人的时候,竟然是个野蛮人。
想来这些文化的东西,都是他封神之后学的。
“时间真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他忍不住感叹,“看你现在的样子,我真无法想象你当年究竟什么模样!”
维耶笑了笑,摇身一变,化为一个人高马大雄壮非凡的好汉,短短的胡须如同钢针一般,两只眼睛纵然不特意瞪圆,也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威势。他的肌肉堪比地球上的健美运动员,但身上却又有许多健美运动员绝对不会有的纹身,层层叠叠,连脸上都不例外,看起来极为凶恶,当真是可治小儿夜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