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四合院:年代弄潮儿 第22节
曹元祥没说出来的一句话是,如果以后工作了,还要来找他研究吉他的话,晚上这个时间,也是可以的。
跟老师打完招呼,约了课,王援朝带着小妹回家。
“三哥,你今天不是来接我的吧?”
王援朝“咦”了一声,道:
“你这是什么话,我不来接你,我接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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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只觉得它吵闹
农展馆,人民文学编辑部。
一首《热爱生命》的现代小诗,出现在了总编张翼桌前。
1963年秋后,思潮重新加剧,《人民文学》再次受到很大限制。虽通过开辟“新花朵”“故事会”等栏目,在发现与培养文学新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1964年后的版面上,却难以列出引人注目之作。
这首现代小诗,开头就直指人心,因为每个人都渴望事业和爱情,这样开篇在情感上最能引起共鸣。
人的奋斗固然是成功的最基本条件,但成功是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缘起,绝不是单纯的个人努力的结果。
事业如此,爱情尤甚,甚至爱情,很多时候都不讲理由。
作者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努力了,也有一颗坦然接受失败的心。
张翼越看越喜欢,但还是没有同意发表。
作者太年轻了,诗是好诗,但时间不符合。
没有坚定的信念,怎么打败几百万反动军队?怎么打败帝国主义?
至于爱情,倒还是能说说,毕竟新时达的第一次离大潮,解除旧社会的童养婚姻,解除包办婚姻,追求葛敏爱情,才刚刚过去还不到十年。
再往下的第三段,有点内涵的意味,不合适。
至于最后一段,就更不行了,很多人会觉得是胆小鬼,不敢为事业献身。
但张翼知道,作者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但别人,特别是水平不够的人,肯定会这么认为。
他默默看了看作者的信息,是个叫王真的小伙子,不知道是笔名,还是真名。
作品很好,但不能发表。
他有心想回信解释一番,但又担心小伙子不理解。
不回信吧,他又觉得辜负了人家对编辑部的信任与认可。
思虑再三,他还是没有回信,就像这个小伙子诗里说的,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吧。
他把这首诗夹在了他的书稿里,等到合适的时候,他一定会给这个叫王真的小伙子回一封信,并附上4块钱的稿费。
【稿费大降,千字4元,不论印刷数量。诗歌字少,不足千字,按千字算。66年会直接停止稿费】
——
二七剧院。
办公室的人今天在外面跑了一下午,总算是把5名准新人的资料又核实了一遍。
得亏今天凉快了许多,不然这么奔波,怕是有人得中暑。
金广杰得了下属们的汇总资料,这才将完整的招聘材料收拾好,明天一早可以跟委员、团长汇报了。
周六走完程序,周一,剧院工作的通知,就能到相关街道。
手下又添一员小将,他哼着小调,美滋滋的回家。
——
娄公馆。
娄晓娥回到家,偌大的房子如今空空荡荡。
白天家中还有一两个家政工作人员,但傍晚都下班了,这年头可不能有佣人,大家都是平等的。
她将院子大铁门拍的“哐哐哐”响,“妈~妈~”的呼喊起来。
谭雅丽从家中探出身子,发现是闺女在敲门,便踩着高跟旗袍,快步下了台阶,脸上却不见兴奋,反而有一丝愠怒道:
“你怎么回来了?也不提前说声!”
开了大门,娄晓娥越发觉得母亲光彩照人:精心的盘发,细致的妆容,贴身的旗袍,开衩里居然还有,丝袜!
虽然但是,都一把年纪了,真的跟个狐狸精一样。
天哪,跟母亲比起来,她这个昔日的娄家千金,跟个村姑一样。
她甚至连声“妈”都懒得叫了,噔噔噔往家里走去。
进了家中,好家伙,父亲也穿得一本正经的,唱片机还放着咿咿呀呀的音乐,貌似前朝歌后的声音,餐桌上有着丰盛的晚餐,还有红酒……
倒是她这个不速之客,不但好像有些打扰了他们二人的私密聚会,还与这个环境有点不相容。
娄晓娥内心越发苦涩,父母这把年纪了,还在约会,还这么浪漫。
她呢,年纪轻轻,和许大茂已经形同陌路,既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夫妻恩爱。
她不禁眼眶发红,但好歹没流出眼泪。
父亲娄振华又掏出一支玻璃酒杯,道:
“蛾子回来了?来,正好陪爸妈喝一杯!”
母亲关了门,在后面也跟了进来,道:
“怎么了,大茂又欺负你了?”
娄晓娥深呼吸了一口气,道:
“没有。他下乡放电影去了,晚上回不来,我就想回来看看你们。”
娄振华将红酒杯推到女儿面前,道:
“他敢!我再不管事,找人修理他一顿还不是动动嘴皮子的事?”
谭雅丽重新坐下,她抓起酒杯,却感觉,之前的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
只得道:
“老爷,这话可不兴说。那轧钢厂跟您,跟咱娄家,都没有关系了。咱就是新时代普普通通的一份子。”
娄振华微微叹了口气,道:
“闺女回来看咱,来,咱一家子,碰一个!”
……
“蛾子,我跟伱爸年纪大,胃口小,我们就先去休息了。你慢慢吃,吃完了就丢那边,明天有人来收拾。”
娄振华也道:
“家里你都熟。就不跟你见外了!”
父亲起身,母亲连忙小心的过来搀扶着父亲,两人就这么上楼去了。
娄晓娥嘴巴塞的满满,感觉又被父母喂了一口狗粮,他们那是搀扶么?父亲五十多,母亲四十多,需要搀扶么?
她连忙抓起酒杯灌了一口酒,刚刚噎着了。
……
娄氏夫妇在房间里跳起了四步,本来他们准备在楼下客厅起舞的,但闺女来了,得注意一下。
新时代虽然有各种不好,但唯独有一点好,老爷只能守着她一人了。
谭雅丽早就发现了,这丝袜贵是贵,但比较以往的丝袜,更有弹性!
真是神奇的东西,将她的身材修饰的更加炽热,宛若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将她的肌肤紧紧的束缚起来,紧绷、紧致、有光泽,恍若恢复了少女状态。
观感好,触感也好。
再加上她使唤出浑身解数,各类技艺,老爷这几日,对她甚是迷恋。
娄振华的手早就沿着妻子旗袍高开叉口探了进去,身体跟着音乐有节奏的摩擦着,两人也耳鬓厮磨,情趣盎然。
突然,音乐断了。
这天杀的孽女,居然把音乐关了!
……
娄晓娥只是觉得这“咿咿呀呀”的留声机它吵闹。
第25章 惊鸿一瞥
周六一早,王援朝来到音乐老师曹元祥家学吉他。
前世大学他是想玩乐器的,但农村孩子出身,二本的服装设计专业已经掏空了父母,他便老老实实地学专业,做点兼职,到大三时,加上助学金,他已经不用跟家里要一分钱了。
他唱歌贼溜,但乐器,一个不会,即便后来工作了,挣钱了,却没那份心、那个时间了。
这是一个遗憾。
但这个时空么,他不光会小号,还会大小擦(民间叫钹,哐哐响那种),大小鼓,都是学校军乐队的场面乐器,除此之外,笛子、箫这类传统乐器,他也触类旁通的都会。
更遗憾的是,这些乐器,没一个能一边唱歌一边伴奏的。
小号、笛子、萧,能伴奏,但挪不出嘴唱歌。
钹和鼓,那玩意只能用来打节拍,能伴奏?至少他没这个水平。
不能自弹自唱,以后怎么有感而发?
那么庞大的歌曲库存,难道跟人家说自己是才华天授么?还是梦授?
拨弦乐器就能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曹老师家里的吉他,他就特别中意。
文工团考完了,如果真的公平公正,他感觉问题不大;如果这样都进不了文工团,也只能在家晃悠两年,继续寻找其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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