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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从哥谭之王开始 第428节

  可是大家也都知道,这些都只能治标不治本。

  新哥谭的恶劣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全方位的,除非像哥谭一样经过彻底整顿,不然绝无改变的可能。

  戈登刚才想说的就是这件事,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合适。

  “新哥谭,终究是在哥谭之外。”谜语人叹息道。

  众人也明白谜语人说的没错。

  他们只能为新哥谭默哀两下。

  所有人都知道,哥谭之王的领地,不包括新哥谭。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三天之内必须给我把新哥谭的码头打下来!”

  菲什帮驻地,布奇狠狠挂断电话。

  “这群该死的蠢货,偏偏在哥谭之王阁下回归的时候给我出乱子。”

  企鹅人和谜语人虽然知道李铭对菲什帮有手下留情,但资助菲什帮的事情都是星期天在操控,外人并不知晓。

  所以就连他们都不知道,新哥谭乱不乱,全靠李铭说了算。

  但新哥谭注定无法得到哥谭之王的垂青,因为这地方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蝙蝠侠的练级副本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菲什帮因为李铭制定了KPI考核,把他们的资源支持程度跟占领新哥谭地盘多少连结起来,让菲什帮干劲十足,现在新哥谭一半的地盘都由菲什帮所占据。

  可新哥谭的竞争压力也不是开玩笑的,菲什帮也仅仅是凭借着距离近,和有资源支持的原因才能占据上风。

  有许多新兴罪犯、尤其是拥有超能力的超级罪犯,压根不会给菲什帮面子。

  幸好布奇背后有星期天引路,才能带领菲什帮杀出一番事业。

  不过虽然李铭和新哥谭的关系不为人知,但日益发展的哥谭还是被很多所忌惮。

  二十一世纪以来,漂亮国众多大城市都开始衰落,中小城市甚至频频破产,闹出了不少诸如警察局长期发不出工资,警察集体辞职这种啼笑皆非的事情出来。

  在这种大环境下,越来越繁华的哥谭就显得太过扎眼,尤其是哥谭之王再次回归的消息,更刺激到了很多人脆弱的神经。

  但有人欢喜有人愁。

  李铭的老朋友彭特·贝克,就对李铭的回归持欢迎态度。

  当然,是私底下。

  因为彭特·贝克能在一众政客中脱颖而出的最大原因,就是他敢于给哥谭之王找不痛快。

  哥谭之王不出现,彭特·贝克的优势就发挥不出来,让他这两年着实有点沉寂。

  而且他现在也陷入了麻烦,急需向外界证明自己的能力。

  “彭特·贝克和佐治亚闹掰了?”

  奋战过后,神清气爽的李铭躺在沙滩上翻着星期天搜集的情报,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重要信息。

  现任大统领佐治亚原本是把彭特·贝克当成接班人来培养的,但由于李铭给他们不断上眼药,成功让他们貌合神离。

  而他们正式翻脸的原因,在于即将到来的大统领换届选举。

  佐治亚已经当了两届大统领,无法继续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但他身为现任大统领,依旧有着极高的影响力,如果他帮忙拉票,能给候选人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彭特·贝克也宣布参选,可佐治亚更属意于另一名候选人,于是两人便陷入了分歧。

  善于抓住机会的李铭很快就发现契机。

  趁现在扶持一个亲近哥谭的大统领好像挺不错?

第493章 偷电瓶算什么?偷蝙蝠侠车胎去!

  佐治亚其实做得不差,他的道德底线非常灵活,当然这并不奇怪,不灵活的人当不上大统领,但道德往李铭这边灵活就很难得了。

  虽然佐治亚也尝试过给李铭使坏,但总归不敢做得太过火,全都在李铭的承受之内。

  可惜大统领最多只能当两届,明年就是选举年,佐治亚只有一年的在任时间了。

  让彭特·贝克当大统领,目前来说不符合李铭的利益。

  他看了看佐治亚支持的另一个候选人。

  这一看李铭的脸色就有些不正经了。

  候选人名字叫诺顿·里弗斯,放在DC世界几乎毫无知名度,但在李铭的资料库里可不是。

  还记得李铭曾经替换过很多官方人员吗?

  这个诺顿·里弗斯就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李铭对那些替换后的人都持放养态度,因为一般来说用不上,所以连他都很意外,居然有一个克隆体混到了大统领候选人的位置。

  于是李铭赶紧去翻了翻其他克隆人的资料,发现这么多年过去,大多克隆人都只混到中层,还有少量死于“意外”。

  当然,这些“意外”并不让人意外。

  诺顿·里弗斯算是意外之喜,因为他的长辈都是联邦高官,背后也有财团支持,所以仕途走得很顺。

  既然这样,李铭就不用考虑了。

  但以李铭的节操,当然不会主动跑过去。

  他对星期天吩咐道:“联系佐治亚,让他再给哥谭集团一些政策支持,说这样我们可以考虑支持诺顿上位。”

  “好的,李铭阁下。”

  利益当然要最大化,佐治亚还有一年任期,李铭肯定要把他的油水榨干才行。

  对这些事情,星期天已经很懂了。

  然后李铭在哥谭的监控上突然发现了亮点,他指着一处画面说:“放大。”

  星期天立刻将画面投射出来,地点位于新哥谭。

  画面十分滑稽,是一个十岁出头的黑发小男孩,正在埋头苦干,努力卸掉一個轮胎,而轮胎的来源则是——蝙蝠车!

  最妙的是,蝙蝠车的主人正在不远处的围墙上面朝这边盯着。

  “先生,我们要不要打个赌,赌他能不能把轮胎拆下来?”

  布鲁斯旁边,一个红绿色战衣的小个子饶有兴趣地说道。

  迪克·格雷森,现在他已经13岁,即将年满14岁,正式披上罗宾的披风已经快两年了。

  如今的迪克已经成长为布鲁斯非常优秀的帮手,不过因为知道布鲁斯的真实身份,迪克不像其他人那样比较惧怕蝙蝠侠,在行动的时候,还经常跟布鲁斯斗嘴吐槽。

  布鲁斯倒没有觉得不开心,反而他还把迪克当成了打击罪犯途中的调剂。

  不过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外出行动时迪克只能叫他先生,不能叫布鲁斯先生,不然是个人都能知道他的身份了。

  布鲁斯奇怪地看了一眼迪克,用低沉的百特曼嗓音说道:“我赌他拆不下来。”

  开玩笑,那可是蝙蝠车,他精心设计并参与建造的,车上遍布黑科技,就算是轮胎都有许多不同功能,哪里是一个小屁孩能拆下来……

  就在布鲁斯话音刚落没多久,黑发小男孩就把轮胎整个卸了下来!

  当场打脸。

  布鲁斯一脸愕然,虽然这个世界已经尽力不科学了,但他还是觉得很不科学。

  而且这也让他对这个小男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能不能弄下来先不说,不是每个人都有胆量来偷蝙蝠侠的轮胎的。

  “诶……”小混混杰森稍显吃力地抱起车胎,“嘿,居然这么重。”

  不过他对自己的收获很满意。

  “愚蠢的蝙蝠侠去追罪犯了,这一个车胎肯定能让我卖很多钱!”他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中的轮胎。

  “咳咳!”

  可就在这时,一阵不合时宜的咳嗽声打断了他的幻想。

  杰森脑袋僵硬地转过去,发现让新哥谭罪犯闻风丧胆的黑暗骑士正站在自己身后,黑色的披风随风摆动。

  “咕噜。”

  他紧张地咽了下口水,默默地把车胎放下了。

  “你很清楚那是辆蝙蝠车,对吧?”

  蝙蝠侠低沉的声音响起,但杰森却不像其他罪犯那样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他硬着脖子回答:“你很清楚自己把车停在新哥谭了,对吧?”

  “嘿,我喜欢这小子。”迪克摇摇头说道。

  敢当面和蝙蝠侠呛声的人可不多。

  这时杰森才注意到蝙蝠侠身边这个身穿罗宾制服、叉着腰的小个子。

  不过布鲁斯听到这话却有不同的感触。

  这里是新哥谭,犯罪再正常不过了,所以这么小的孩子也把偷盗当成理所应当。

  在杰森身上,布鲁斯看到了非凡的天赋和侵略性,如果能好好引导的话,杰森就绝不至于继续走上犯罪的道路。

  他的观察很敏锐,杰森身上的衣服有许多破口,整个人脏兮兮的,一看就是流浪儿。

  放任流浪儿的话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杰罗姆、菲什·穆尼、丧钟,但引导的好,未必不能成为下一个克拉克。

  值得一提的是,丧钟是最近冒出来的超能力者刺客,在新哥谭刺杀过好几个大人物,不过在蝙蝠侠追查他的时候跑掉了。

  看着杰森虽然十分紧张,但依然毫不掩饰地盯着自己,手上还紧紧握着螺丝刀准备反抗,布鲁斯表情严肃地说道:“我只问一遍,所以考虑清楚再回答我。”

  “什么?”杰森咬着牙问道。

  这时候蝙蝠侠突然笑了。

  “你饿吗?”

  李铭看着监控里面,蝙蝠侠拿着汉堡哄骗小男孩的画面,小声感叹一句:“二代罗宾也登场了啊。

  蝙蝠家族中最知名的四代罗宾,迪克·格雷森、杰森·托德、提姆·德雷克、达米安·韦恩,李铭竟然成为了这个宇宙第一个全见过的人。

  虽然他们的年龄差距比李铭印象中要小,不过考虑到漫画版本里面几人的年龄也比较混乱,李铭也没什么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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