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香江1981 第64节
沈昀干脆,杨辰也不拖拉,点头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约个时间,两张专辑一同发行。”
生怕事情出现反复,沈昀趁势提议道:“杨先生,明天您看如何?我可以马上为您安排专辑录制。”
看着沈昀急切样子,杨辰也没有矫情,直接应下了:“好的,没有问题。”
接下来,两人又聊了一下具体合作事项,大致是杨辰接受了每张专辑一港币微薄分成。
而宝丽金则负责制作销售杨辰的专辑,同时还答应了每张专辑价格不超过二十港币。
当然,这是在香江,至于其他地方则需要根据哪里的物价跌涨。
双方合作,杨辰得名,宝丽金取财,双方相得益彰,互惠互利。
虽然再过一个月,杨辰完全可以买下一家唱片公司给自己发行专辑,但想要同宝丽金这种跨国音乐公司,在全球各地都有售卖点,却不是随便一家唱片公司能够做到的。
与其花重资,花时间和精力去弄一家唱片公司,还不如与宝丽金这样的大公司合作。
反正对方只是代他销售专辑,其他别的事情也管不到他,这种有钱赚又可以迅速获得巨大名气的事情为什么不做?
至于说宝丽金能够在他身上赚到不少钱,杨辰并没有太在意,要是不能让对方赚到钱,人家干嘛眼巴巴的上门来找他?
况且买卖只有一次,这次宝丽金赚了,不代表下一次还能继续赚这么多。
说到底,杨辰之所以会让步,也是因为他只是新人缘故,虽然他凭借两首钢琴曲在英国有了一点名气,但是影响力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
两首钢琴曲只是在小范围上流社会传播,英国民众别说杨辰的名字,就连他弹奏的钢琴曲都没有听过。
否则,现在香江那些个报纸媒体,为什么没有报道他,没有上门追踪。
在这种情况下,沈昀这位音乐总监肯亲自上门来找他,已经算是很给面子,很看重他了。
不然,杨辰岂能一分钱不花,就让宝丽金答应为他制作专辑销售,还答应他每出售一张专辑就给予一港币分成。
要知道这样做宝丽金是需要承担很大风险的,为一个没有签约的歌手承担风险,你觉得有几家公司能够做到这点?
而且,宝丽金开给杨辰的条件也算优厚了,这待遇别说新人,就是很多签约歌手,也没有多少人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分成。
做人要知足,太过贪婪,有时候并不是件好事情。
看着杨辰离开的背影,沈昀总算松了一口气。
对于杨辰的身份,沈昀是知道的,能够在离开薛家后,身边还有保镖跟随,可以想象薛家对杨辰这个女婿有多重视。
第60章 丢一个瓜
对于这种不差钱又有深厚背景家世的歌手,即便是宝丽金这样的大公司也很头疼。
因为像杨辰这类人,他们出唱片,并非是为了单纯的赚钱,更多时候只是为了一时兴趣。
而像杨辰这种自身极具才华,又能唱歌,又能自行填词作曲的牛人,沈昀是很少遇到,现在遇到了,自然也不想就这样错过。
杨辰不愿意签约,即便强求签约,最后也有可能引发矛盾,让公司头疼。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签约。
合约,这对于普通歌手或许是一种约束,但是对于像杨辰这种公子哥,有时候还真不能拿合约说事。
任性不是后世的富二代专属,这在任何一个时代的富二代身上都具备。
虽然杨辰不是富二代,但是以前身从小在薛家养尊处优,没吃过什么苦的大少爷。
从前身离开薛家的时候,所做的一系列事情,无一不是任性的表现。
不愿意屈从于现实,只顾自己高兴和感受,这就是任性。
对于这种人,你拿合约来威胁他,他能当场给你掀桌子。
你信不信?
要说封杀人家吧,家世厉害一点的,人家直接砸钱把合约解了,不在你这待了。
又或者干脆不玩了,反正也就是一脑子发热,一时兴起的兴趣,一旦被公司搞烦了,直接就不玩了,公司能拿这样的人怎么办?
难道凭借一纸合约,还能让对方坐牢不成?
这又不是啥大事情,就跟劳动合同一样,员工不愿意在你这干了,想跳槽,又或者家里有钱,不愿意继续工作了。
出现这种情况,作为公司一方,还能硬逼着对方,强制要求对方工作不成?
所以,在对待杨辰这件事情上,沈昀想了无数种办法。
可唯一没有想过的,那就是拿合约约束对方。
因为他知道,那玩意根本没啥用处,基本等同于白纸一张。
除非他能让杨辰填上一个亿的违约金,否则压根不管用。
可一个亿的违约金,这种天价违约金,在八十年代,可能吗?
仅仅只是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脚。
这年头一个歌手或者演员,他们一辈子能赚到一个亿吗?
很明显是不可能的。
这又不是几十年后的二十一世纪,随便一个当红明星,他们随随便便都能身价亿万。
收入和天价违约金不成比例,合约就不可能生效,即便签了约,对方也可以跟公司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