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娱乐鬼才 第557节
所以,one是非常值得拉拢的存在,小伙伴公司开出了他不能拒绝的条件——10亿日元,收购one个人网站,和《一拳超人》的所有版权。
并且,one本人加入小伙伴公司十年,十年内,主要负责《一拳超人》漫画的创作和版权的开发。
后续的创作,会继续支付稿费分成。除此之外,改编之后,也会对one给与一部分奖励。
这样的措施,自然是为了激发原作者的创作激情,以及配合小伙伴公司的商业推广。
购买了版权之后,就想要甩开原作者吃独食的商业机构,或许,短期内可能赚到更多的利益。但是,长远来看,没有原作者的全力配合之下,作品的商业开发潜力,不可能完全挖掘出来。
购买了版权之后,依然给原作者一部分的分成,长远来看,激发了原作者的参与和贡献自己才华的兴趣,获得的肯定不止已经发表出来的那些内容。
……
律师很快搞定了合同。
在双方没有异议,现场签署合约之后,小伙伴公司也是慷慨的递出了支票。
“one老师您好,这是10亿日元的支票,我们可以陪同您去银行取出现金!”林千军拿着一张小伙伴集团公司签署的支票,递给眼前这位年轻人。
“非常感谢林桑!”one非常激动的表示感谢。
实际上,日本很多职业漫画家,如果不是单行本特别大卖的话,一年也就收入几百万日元。而且,收入还不是那么稳定,假若是稿子人气太低,被腰斩之后,可能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了。
10亿日元,已经超过了很多职业漫画家一生的收入总和了。
在小伙伴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one到银行取出了现金,并且,现场办理了新卡,重新存入了他本人新办理的银行卡里面。
说实话,《一拳超人》这部网络漫画和漫画作者是林千军建议招安的,但是,他完全没想到,公司居然一口气斥资10亿日元,不容拒绝的价格,招揽了这位年轻的漫画家。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林千军也不理解,《一拳超人》这样的漫画值10个亿。虽然,货币单位是日元。
但换成人民币来算的话,至少也是六千多万接近七千万的样子。尼玛的,便宜这个鬼子了。不知道是他上辈子积了什么德,随便画了三流的漫画,以及开了一个网站,一下子就赚了这么多钱。
小钱钱啊,好多小钱钱的!
林千军都有点妒忌了。他好歹是日本分公司这边的高层,拿双份工资,母公司的那边一个月几千块钱人民币忽略不计。日本这边拿1000万日元的年薪,这已经算是高薪了,但是……《一拳超人》一部漫画就值他一百年的年薪。
若是换做是胡文海,那肯定是不能忍了。
不过,谁叫他是林千军,他的脾气远远比胡文海要好。而且,那小鬼子再牛逼,现在。也是归他管了。
小伙伴(日文)在线在线株式会社里面,上面虽然有社长、CEO、总监什么的领导。但是,林千军也是位高权重,小伙伴(日文)在线集团的总编辑。对于平台的内容,他基本上是有生杀大权,可以决定签约任何一部作品,除此之外,腰斩和解约,他也是有权利的。
当然了,他是有节操的人。不像胡文海。
胡文海作为内容副总编,尼玛的,负责音乐这一块。
尼玛的,这斯太狡猾了。签约和培养的歌手,全部是女歌手,全部是女歌手,全部是女歌手!
重要的事情,要强调三次!
而且,胡文海还振振有词的表示:“漂亮的女歌手。萝莉女歌手,御姐女歌手,尽管来找吧,我对男歌手没有兴趣!”
羡慕妒忌恨啊,歌手的包装培养比较容易,有颜值,有一定音乐基本功,很容易就培养出来了。
这不,胡文海以权谋私,找了个漂亮的小姑娘,向老板介绍他的日本地区的网络音乐偶像战略之后,老板居然表示了感兴趣。
胡文海甚至连歌曲也找到了,而且,一点也没有技术含量,居然是翻唱——歌曲《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
《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一开始是2ch的VIP讨论板块里面《会作曲的家伙过来一下》中的作品。这个板块里面,有一些宅男创作了一些歌词,寻求会作曲的人帮助谱曲。
这个网站不需要注册账户,发言的作者基本都是匿名发布,只看到发布者的楼层,但基本都没有显示ID信息。
之后《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被无名氏作词,无名氏作曲。接着,被初音未来软件制作出歌曲在网络上上传。
当然了,初音未来版的词曲,仅仅是能凑合,并不是太符合歌曲哀伤的曲调。
所以,胡文海这斯表示:“词曲都是现成的,我们重新招人编曲,做出最好的版本,肯定能吸引无数的宅男关注!阿宅们就好这一口!”
“版权问题怎么解决?”王启年诧异。
“这首歌曲没有在版权机构注册知识产权,原作者是鼓励大家翻唱的。本来,就是互联网上一项抛砖引玉,吸引无数人参与的活动。”胡文海无节操的表示。
“即使没有注册版权,但是,按照各国约定俗成的知识产权规则,无论作者有没有申请注册版权,知识产权都是属于原作者的。假设,突然原作者跳出来,开始打版权官司怎么办?”王启年问道。
“我们可以宣称,希望找到这首歌的原作者,跟其进行版权分成。”胡文海表示说道,“如果原作者注册了版权,我们即可随便使用,只要根据相关法律,支付版权费即可!”
全世界的音乐版权数量都是多不胜数,普通创作者根本难以追究侵权行为。于是,基本上都是在很多音乐协会和版权协会注册版权。然后,版权协会即可以大包把无数的版权全部授权给某个机构。又或者是仅使用少数几个版权,按照单个版权使用进行付费。
简单说,如果没有注册版权,那么,普通音乐创作者很难证明版权是自己的,也很难保护自己的版权。而注册了版权之后,基本上,全世界很多公司都可以使用,只不过,使用之后需要支付版权费。
使用之后付款,既不算是侵权。
比如,小伙伴公司每年购买音乐版权使用权的成本是几个亿,整个音乐库里面的版权是几千万首歌曲,全世界各地的版权都有。但这些版权,主要是一些大型的音乐公司,又或者职业的音乐创作者才会注册申请版权。
接下来几天内,胡文海找了几个小姑娘试唱《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制作不同的版本。
老板王启年甚至颇为感兴趣,建议搞了一个钢琴配乐的版本,配上了动漫MAD。做出来的MV,煽情的令人落泪。
不愧是世界顶级大导演,并且,音乐素养也是顶级的!
随便提出一点建议,就让这个版本的《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升华到煽情至极致版。
至少,林千军感觉自己差点哭了。
这首歌曲,戳中的宅男们的G点。
虽然,林千军不承认自己的宅男,但是,他林千军打包票,如果不红,他名字倒过来写!(未完待续。)
并且,one本人加入小伙伴公司十年,十年内,主要负责《一拳超人》漫画的创作和版权的开发。
后续的创作,会继续支付稿费分成。除此之外,改编之后,也会对one给与一部分奖励。
这样的措施,自然是为了激发原作者的创作激情,以及配合小伙伴公司的商业推广。
购买了版权之后,就想要甩开原作者吃独食的商业机构,或许,短期内可能赚到更多的利益。但是,长远来看,没有原作者的全力配合之下,作品的商业开发潜力,不可能完全挖掘出来。
购买了版权之后,依然给原作者一部分的分成,长远来看,激发了原作者的参与和贡献自己才华的兴趣,获得的肯定不止已经发表出来的那些内容。
……
律师很快搞定了合同。
在双方没有异议,现场签署合约之后,小伙伴公司也是慷慨的递出了支票。
“one老师您好,这是10亿日元的支票,我们可以陪同您去银行取出现金!”林千军拿着一张小伙伴集团公司签署的支票,递给眼前这位年轻人。
“非常感谢林桑!”one非常激动的表示感谢。
实际上,日本很多职业漫画家,如果不是单行本特别大卖的话,一年也就收入几百万日元。而且,收入还不是那么稳定,假若是稿子人气太低,被腰斩之后,可能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了。
10亿日元,已经超过了很多职业漫画家一生的收入总和了。
在小伙伴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one到银行取出了现金,并且,现场办理了新卡,重新存入了他本人新办理的银行卡里面。
说实话,《一拳超人》这部网络漫画和漫画作者是林千军建议招安的,但是,他完全没想到,公司居然一口气斥资10亿日元,不容拒绝的价格,招揽了这位年轻的漫画家。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林千军也不理解,《一拳超人》这样的漫画值10个亿。虽然,货币单位是日元。
但换成人民币来算的话,至少也是六千多万接近七千万的样子。尼玛的,便宜这个鬼子了。不知道是他上辈子积了什么德,随便画了三流的漫画,以及开了一个网站,一下子就赚了这么多钱。
小钱钱啊,好多小钱钱的!
林千军都有点妒忌了。他好歹是日本分公司这边的高层,拿双份工资,母公司的那边一个月几千块钱人民币忽略不计。日本这边拿1000万日元的年薪,这已经算是高薪了,但是……《一拳超人》一部漫画就值他一百年的年薪。
若是换做是胡文海,那肯定是不能忍了。
不过,谁叫他是林千军,他的脾气远远比胡文海要好。而且,那小鬼子再牛逼,现在。也是归他管了。
小伙伴(日文)在线在线株式会社里面,上面虽然有社长、CEO、总监什么的领导。但是,林千军也是位高权重,小伙伴(日文)在线集团的总编辑。对于平台的内容,他基本上是有生杀大权,可以决定签约任何一部作品,除此之外,腰斩和解约,他也是有权利的。
当然了,他是有节操的人。不像胡文海。
胡文海作为内容副总编,尼玛的,负责音乐这一块。
尼玛的,这斯太狡猾了。签约和培养的歌手,全部是女歌手,全部是女歌手,全部是女歌手!
重要的事情,要强调三次!
而且,胡文海还振振有词的表示:“漂亮的女歌手。萝莉女歌手,御姐女歌手,尽管来找吧,我对男歌手没有兴趣!”
羡慕妒忌恨啊,歌手的包装培养比较容易,有颜值,有一定音乐基本功,很容易就培养出来了。
这不,胡文海以权谋私,找了个漂亮的小姑娘,向老板介绍他的日本地区的网络音乐偶像战略之后,老板居然表示了感兴趣。
胡文海甚至连歌曲也找到了,而且,一点也没有技术含量,居然是翻唱——歌曲《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
《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一开始是2ch的VIP讨论板块里面《会作曲的家伙过来一下》中的作品。这个板块里面,有一些宅男创作了一些歌词,寻求会作曲的人帮助谱曲。
这个网站不需要注册账户,发言的作者基本都是匿名发布,只看到发布者的楼层,但基本都没有显示ID信息。
之后《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被无名氏作词,无名氏作曲。接着,被初音未来软件制作出歌曲在网络上上传。
当然了,初音未来版的词曲,仅仅是能凑合,并不是太符合歌曲哀伤的曲调。
所以,胡文海这斯表示:“词曲都是现成的,我们重新招人编曲,做出最好的版本,肯定能吸引无数的宅男关注!阿宅们就好这一口!”
“版权问题怎么解决?”王启年诧异。
“这首歌曲没有在版权机构注册知识产权,原作者是鼓励大家翻唱的。本来,就是互联网上一项抛砖引玉,吸引无数人参与的活动。”胡文海无节操的表示。
“即使没有注册版权,但是,按照各国约定俗成的知识产权规则,无论作者有没有申请注册版权,知识产权都是属于原作者的。假设,突然原作者跳出来,开始打版权官司怎么办?”王启年问道。
“我们可以宣称,希望找到这首歌的原作者,跟其进行版权分成。”胡文海表示说道,“如果原作者注册了版权,我们即可随便使用,只要根据相关法律,支付版权费即可!”
全世界的音乐版权数量都是多不胜数,普通创作者根本难以追究侵权行为。于是,基本上都是在很多音乐协会和版权协会注册版权。然后,版权协会即可以大包把无数的版权全部授权给某个机构。又或者是仅使用少数几个版权,按照单个版权使用进行付费。
简单说,如果没有注册版权,那么,普通音乐创作者很难证明版权是自己的,也很难保护自己的版权。而注册了版权之后,基本上,全世界很多公司都可以使用,只不过,使用之后需要支付版权费。
使用之后付款,既不算是侵权。
比如,小伙伴公司每年购买音乐版权使用权的成本是几个亿,整个音乐库里面的版权是几千万首歌曲,全世界各地的版权都有。但这些版权,主要是一些大型的音乐公司,又或者职业的音乐创作者才会注册申请版权。
接下来几天内,胡文海找了几个小姑娘试唱《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制作不同的版本。
老板王启年甚至颇为感兴趣,建议搞了一个钢琴配乐的版本,配上了动漫MAD。做出来的MV,煽情的令人落泪。
不愧是世界顶级大导演,并且,音乐素养也是顶级的!
随便提出一点建议,就让这个版本的《rainbowgir(因为我是活在二次元的女孩))》升华到煽情至极致版。
至少,林千军感觉自己差点哭了。
这首歌曲,戳中的宅男们的G点。
虽然,林千军不承认自己的宅男,但是,他林千军打包票,如果不红,他名字倒过来写!(未完待续。)